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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召开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支持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6-08-28 18:1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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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动移动源污染减排,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政策文件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方案编制质量,8月26日上午,济宁市召开《济宁市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报废更新资金支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省机动车中心相关专家、律师及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参会,对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论证评估。

 为加快推进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该实施方案,前期已两轮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意见,方案聚焦济宁市登记注册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设置“仅报废”“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两类补贴模式,按照“总额控制、淘汰优先、先申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明确补贴标准、申领审核流程和部门职责,全市计划推动6000余辆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及700余辆新能源货车更新。

 会上宣读了《济宁市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报废更新资金支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细介绍了政策出台背景、标准设置依据、前期意见征集以及风险防范情况。与会专家严格围绕行政决策制定要求,从政策必要性、法律法规依据、补贴对象界定、社会稳定风险、公平公正竞争等方面逐条开展审查研判,结合机动车行业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合法合规等专业角度,提出一系列修改完善意见,综合评估该方案执行建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等工作,按规定开展社会公示,按程序报请印发实施,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有序淘汰更新,助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