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五五”时期,山东将加大力度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在大江大河水质明显改善的同时,群众身边的细小支流、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水质不尽如人意,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水体就跟人的身体一样,现在‘主动脉’都通了,但对‘毛细血管’的监管、保护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韩凯通过形象的比喻道出了小微水体治理的不易。
因此,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小微水体是山东今后一段时间开展治理工作的重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山东省水环境质量强化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了6个方面、13项任务要求,把监管的“触角”向群众身边小微水体延伸和拓展。
“我们将切实通过问题排查常态化、溯源调查规范化、应急处置科学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等措施,做好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工作。”韩凯介绍,市、县两级将综合运用人工徒步、无人机巡飞、卫星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纳入强化监管范围的水体,定期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推动群众身边水体逐步达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基本要求。
在固定污染源的监管上,区分在线监测小时值超标、日均值超标等不同情形,分级开展非现场分析调查,确有必要的进行现场调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污水外溢、水体污染等问题,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符合突发环境事件情形的,严格按程序报告。
“山东省农村小微水体量大面广、空间分布零散、类型复杂,我们将于2027年6月前查明全省污染严重的农村小微水体底数,并建立治理清单。结合排查结果,科学选择治理技术路径,‘一水一策’编制治理方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处处长郭元春说,到2030年,基本完成污染严重的农村小微水体治理。
人民群众既是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受益者,同时也是参与者。为进一步引导公众通过官方渠道反映环境问题,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市生态环境局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污染问题随手拍”功能,让老百姓在参与治水护水的实践中,真切感受到河湖之美、生态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