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控,夯实生态环境精准监管工作基础,2026年上半年,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筹部署、主动履职,圆满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能力评价现场端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工作时间紧、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科学调配工作力量,合理编排核查时序,全力保障各项现场核查任务稳步推进。上半年累计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次,完成60余个监测点位抽查,核查自动监测设备150余台。为提升抽查科学性与监管均衡性,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优化点位核查结构,合理配比核查类型,其中废水点位占比37%、废气点位占比45%、VOCs点位占比18%,构建起涵盖水、气、VOCs的立体化核查体系,有效提升自动监控运维监管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工作推进期间,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持续优化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分步提升监管质效。一季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整合工作资源、共享核查成果,杜绝重复检查,大幅提升核查工作效率。二季度对标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最新监管标准,将大气环境现场调研、环保绩效A级企业复核中的自动监测核查内容,全面纳入运维能力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规范考核流程,保障评价结果科学客观,切实提升抽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与公信力。 此次上半年自动监控运维现场抽查工作顺利收官,有效规范了第三方运维机构作业流程,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主体责任,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同时,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坚持以查促改、以督促学,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常态化宣讲《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推动监测法规制度落地落实,为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开展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