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兖州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海涛、部分区人大城环委委员和市、区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开始前,执法检查组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法律知识培训会。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围绕《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法律知识解读,详细阐述了该部法律的概述、核心框架,以及法律规定的监管体系、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及机关全体人员认真聆听了法律知识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对《水污染防治法》的理解和认识,为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大安河、第三水厂、大禹污水处理厂、大雨住湿地等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
实地检查后,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8个部门单位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实地检查和座谈情况,执法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提出建议和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评估全区全流域水环境污染和治理现状,系统制定防治规划和治理方案,进一步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加强日常巡察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扎实做好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质监测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改善提升全区水环境状况。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水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公开曝光违法行为,鼓励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凝聚水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