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树牢“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发挥技术优势,率先在全省完成生态环境运维机构备案审核工作。
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根据要求,凡注册地在济宁的生态环境运维机构,均需按要求完成备案工作。接到上级工作安排后,济宁中心立即启动审核程序,严格依照标准要求,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对运维机构填报的基本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设施设备、管理能力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核。 强化指导,高效审核 审核中,济宁中心严格落实省监测中心视频会议精神,坚持“规范审核”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对备案信息填报完整、符合要求的机构,第一时间予以审核通过;对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单位,则一次性告知问题所在,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帮扶,指导其补充完善备案信息。 归纳总结,注重提升 工作人员通过召开“碰头会”“专题会”等形式,及时交流审核工作中遇到的情况;针对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编制并下发了《运维备案注意事项》,为相关单位提供清晰指引;通知并组织各机构参加上级召开的视频培训会,提升备案填报的规范性和效率。 经不懈努力,2026年1月15日晚,随着最后一家运维机构补全信息并通过审核,济宁监测中心率先在全省完成了生态环境运维机构备案审核任务。 济宁监测中心将积极配合市局,持续加强对运维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质量评价,切实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有效性,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济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