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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曲阜市水务局尼山水库增容工程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9 17:2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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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曲阜市水务局尼山水库增容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01月0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683

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000

项目名称

曲阜市水务局尼山水库增容工程

建设地点

济宁市曲阜市尼山镇、邹城市田黄镇、泗水县圣水峪镇

建设单位

曲阜市水务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抬田工程、库区回水段整治工程、生产路恢复工程等。

①抬田工程:抬田工程划分为13块抬田区,其中曲阜境内7块,位于库区南岸张马村至宫家楼村;邹城境内5块,位于小沂河回水段两岸的田黄镇河西村、鲍家村等;泗水境内1块,位于卸甲河入库口左岸南东野村西。抬田面积1474.23亩,岸坡防护长9280m,并对抬田区进行复垦。②库区回水段整治工程:整治和护砌小沂河回水段颜母庄大桥至拐子河口岸坡,总长2250m。③生产路恢复工程:恢复抬田工程影响的生产路,长614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各类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