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有效提升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能力,10月2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帮扶组赴金乡县、嘉祥县对济宁创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南天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祺添新材料有限公司、嘉祥蒂澳钛白粉厂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帮扶指导。
帮扶组通过座谈交流、档案核查、实地踏勘“三位一体”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在座谈交流环节,帮扶组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深入沟通,详细询问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认真倾听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建议与指导。 档案核查工作严谨细致,帮扶组仔细查阅企业隐患排查报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等一系列档案资料。从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到监测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帮扶组都进行了逐一审查,确保企业的档案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实地踏勘过程中,帮扶组深入企业生产设施、污染治理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落地实施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帮扶组为企业提供了精准、专业的指导。 市局帮扶组要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此次帮扶指导工作,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和能力。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帮扶力度,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打造美丽济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