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我局拟对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产能提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820
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项目名称 | 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产能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微山县欢城镇 |
建设单位 | 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019年由山东能源集团合并,改名为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原环评批复生产能力60万吨/年,2022年10月12日,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对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鲁能源煤炭〔2022〕154号),岱庄煤业生产能力核定为90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