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的常态化实施,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集中参加了由生态环境部主办的2024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生态环境部组织优秀省市生态环境等部门,分享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授课,课程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和发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审判要点;生态环境损害简易评估系统等方面。 下一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联动工作,加强案件办理多元化,推进赔偿实践,继续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基本原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科、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科、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业务骨干参会;并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同志共同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