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鲁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鲁抗探伤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2363683
通讯地址:济宁市圣贤路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山东鲁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鲁抗探伤室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意见 | 济环幅表[2024]20号 | 2024年7月30日 |
2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报告表审批意见 | 济环幅表[2024]21号 |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