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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已批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5 10:5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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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众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2363683

通讯地址:济宁市圣贤路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2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山东众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

济环幅表[2024]15号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