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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霍太英带队赴济宁市开展调研
发布日期:2024-03-18 09:2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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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霍太英同志一行到济宁市调研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排污权交易工作。

在济宁高新区,霍太英同志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7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兖州太阳纸业关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排污权交易的工作汇报。详细询问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程序、所需材料、难点堵点、经验建议以及城市、园区、企业三种不同类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的推进思路、协同措施、项目进展,并就排污权交易的重要意义、全省全面推广的工作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霍太英一行赴泗水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和现场调研。

霍太英同志对济宁市3项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改革试点,对有效推动排污许可制与环评制度的深度衔接、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部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济宁市要进一步拓宽试点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改革措施,总结成功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帮扶指导与执法监管的有效结合,把排污许可全面培训工作做实做优,针对不同受训人群,抓细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效果。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要提出抓好“协同”,着重在企业间协同、行业间协同、区域间协同、部门间协同上下功夫,不断在协同的机制体系、方式方法、理论实践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并按照“摸清底数、找出问题、厘清重点、源头上减、过程上连、先用后治、重在循环、协同创新、点线面体、孵化共建”策略,更好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排污权交易利用市场化机制优化配置环境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是链接总量管控与环境质量的关键一环,省级将加快工作步伐,尽早开展全省推广。

省生态环境厅总量处处长尤民希,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泗水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科、总量控制部、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