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函〔2024〕11号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分析研判,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于2024年12月19日9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