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太古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辆电动叉车灵巧穿梭于厂区车间,一趟趟装载运送着大块石料,叉装过程流畅快捷,毫不吃力。
“看,这三大块石料至少四吨半,电动叉车的标准载重只有四吨,但叉起这三块石料来,都没有停顿的,很有劲!”公司负责人李念营满意地对记者说。
李念营介绍,公司积极响应当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减排降耗行动,先行试点租赁了这台电动叉车。
“从使用情况看,与燃油叉车相比,电动叉车不仅能够满足叉装动力需求,还节省了燃油、维修成本,消除了尾气排放,不管是算经济账,还是考虑生态账,都很有必要,也很划算!”李念营说。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以下简称汶上县分局)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改革创新,结合污染源解析结果,锚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这一减排路径,持续推进降低污染物排放和企业运营成本,助力蓝天保卫战。
此前,汶上县已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对县城区所有建成区和15个乡镇(街道)驻地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综合运用编码登记核查、监督抽测、实时定位监控、执法处罚等手段,严厉查处老旧机械违规使用问题,倒逼高排放机械提档升级,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拓展使用空间。
在此基础上,汶上县坚持助企为民,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引导企业不断优化投入模式,推进新能源替代。
汶上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介绍:“我们以大型仓储物流较为集中的白石镇石材工业园区为试点,引进培育相关企业完善新能源车辆租售、维护体系,提供可月租、可年租等个性化、定制化租赁方式及新能源车辆销售体系,推动全县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新能源化,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以载重量4吨的平衡重式叉车为例,国二柴油叉车每小时油耗为4升,1升柴油的碳排放为0.717千克,一天按照8小时计算,每天碳排放为23千克,按照一年工作300天计算,每年的碳排放为6900千克。而锂电叉车,碳排放为零,相当于一辆车一年可减碳6900千克,大大减少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汶上县分局环检科科长何涛对记者说。
在电动叉车推广过程中,当地充分考虑到企业需求与实际工况,在租售方式和车辆性能等方面不断予以完善提升。
“为帮助企业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我们提出企业既可长期租赁或购置,也可先行租赁,待试用满意后再购置,此前的租赁费可转为购置款,以此激发企业置换热情。”汶上博辰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伊怀龙说。
同时,针对冬季天冷电池放电衰减问题,汶上博辰商贸有限公司协调生产厂家给车辆配备了电池加热装置;依据本地石材企业特殊需求,将普通四吨车身拉长了20公分,加强车桥并配置了高容量电池,确保电动叉车能良好适应石材加工生产需求。
在汶上,越来越多的企业了解到电动叉车“省油环保还有劲,跑得欢、用得好”等优势,正积极推进置换替代。截至目前,全县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5152台,在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已达420台,数量正持续攀升。
下一步,汶上县将进一步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有关政策和举措,加快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清洁化发展,为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