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函〔2024〕5号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预测预报结果和预警解除条件,济宁市于2024年1月3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II级应急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