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县(市、区)动态
兖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软实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12-18 10: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兖州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斗志,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本职、着眼大局,将生态环保惠企政策落实,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服务企业、要素保障等关键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并联审批。兖州区作为获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单位之一,全力优化环评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创新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新的办理、服务模式。采取“一对一”“点对点”“远程协助”、线下指导集中填报等方式主动靠前服务,环评审批压缩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审批压缩至5个工作日。审批项目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发放环评批复时现场指导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让企业“跑一次腿、拿两个证”。对属于排污许可简化和重点管理的项目,邀请企业加入排污许可服务群,发放排污许可业务明白纸,安排专人对接、指导企业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第一时间进入排污许可证审查程序,2家企业快速获得排污许可证、顺利投产。领取批复时向企业发放工作提醒函,提醒函主要介绍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自行监测、管理台账等方面的要求,让企业做到“心中有数”。建立联动机制,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各科室联审机制,将污控、土壤、事务中心等职能科室对企业环境要素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构建“三监”联动工作机制,许可、执法、监控等部门实行分工协作、信息共享,以监测数据为基础,以现场执法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排污许可核发监督、执法监管、环境监测“三监”联动,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定期开展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专项帮扶指导行动,由执法大队、环评、总量、监测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帮扶小组,对企业开展“问诊式”指导帮扶,就关心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填报和执行问题开展交流,同时现场查摆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企业按证排污,依法落实“自行监测、自主记录、按时报告、主动公开”要求。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46个,建设项目登记备案69个。

 二是保障环境要素供给。对绿色低碳项目,在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树立“有解思维”,主动对接经济部门,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主动靠前,提前准备,从速推进企业环评、排污许可、总量确认等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打通企业发展堵点卡点。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优化环境总量配置,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及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专项资金项目谋划、储备,筛选一批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主动对接省厅和生态环境部,争取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完成建设项目总量确认50件,其中47个区级审批项目,3个市级审批项目。

 三是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结合我区工业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举措,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实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不断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逢查必抽”理念落实到日常的执法检查中。以智慧监管实现“无事不扰”,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实现全过程监控,提升环境监管效能,逐步将随机抽查的方式全面覆盖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包容审慎环境监管,杜绝碎片执法、机械执法、选择执法的问题,细化落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度,努力做到变执法为服务、变监管为指导。通过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有效降低被监管成本。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0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8份,立案42家,罚款96.6455万元,移交公安刑事案件2件。

 四是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送法入企”等帮扶活动。采取现场为企业把脉分析、讲解环保法律知识普法等方式,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为企业提供精准的环保政策和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学习“守法清单”,对照清单开展“自我体检”,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和隐患;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的环境管理意识和水平。聚焦企业发展中需要帮助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诉求,面对面纾困解惑,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