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白湖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发展定位,创新环保监管机制,深化污染源头治理,加快绿色动能转换,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实现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全市生态环境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思想重视高度负责。我区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区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等均由区党政领导任双组长,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区主任办公会、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环保工作17次,采取现场督导+集中开会等方式检查环保工作2次,现场督导检查26次,并对石桥镇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工作亲自督导,多次实地核查验收。截至目前,全区县级领导现场督导环保工作240余次,召开会议77次,区级环保资金投入436.67万元。
二是思维开拓善于谋划。结合新区功能定位,提出了“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的目标,推动了晨阳碳素、恒立化工、爱德华机械、阳光颜料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清理取缔手续不完善,治污设施不配套工业企业23家、燃煤锅炉85台,实现“气代煤、电代煤”改造1.4万户,有效肃清了辖区大气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2020年PM2.5、综合指数全市第一)。结合城市园林绿化,提出了“花满新城”行动,建设了9条特色景观道路,打造了市民公园、新运河公园、滨河景观公园、洸府河景观带,全区城市绿化面积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1770万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42.4%,城区绿化覆盖率45%,完成海绵城市建设6.3平方公里,2020年成功入选省级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危废和环境安全、信访回头看、噪声异味等专项执法行动,五年来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69起,罚款180.75万元。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聚焦扬尘、机动车尾气、企业VOCs、臭氧治理等重点任务,分析研判、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执行“河湖长制”,“一河一策”制定河湖环境提升方案,加强河流水质监督监测,推动上下游协同治理,溯源排查整治排污(水)口23处,三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标准;加强湿地运行管理,投资1800万建设了老运河尾水截留湿地,理顺了洸府河湿地、老运河湿地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湿地出水稳定达标。关注民生福祉,组建了“民意通”服务热线,设立了环保民情服务电话,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累计受理群众环保问题102个,化解率达到了100%。
下步,新区将继续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点工作来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心全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