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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2021-08-04 15:1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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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在全县组织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8月3日,邀请山东缗城律师事务所朱东杰律师,在十二楼会议室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朱东杰律师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背景、修改原则和新法的亮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且结合多年的法律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经验,对行政执法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培训。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全局人员对新《行政处罚法》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学习到新《行政处罚法》与老《行政处罚法》的区别,找到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以后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向。为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的行政处罚工作做了充分准备,为下一步更好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