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环境信访公开
关于济宁市城区“大二环”内柴油货车限行通告问题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1-08-12 18:50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投诉内容:

   国五搅拌车不让进工地了,刚买了半年贷款三年让老百姓怎么活 ,现在环保局让工地禁止国五搅拌车进入。市长大人你对此事怎么看,这事怎么解决。十一月环保月,三个月没活干,一个月13000的贷款,上有老下有小,你让我们怎么活。你们都有正事工作吃喝不愁。我们老百姓就这样任人宰割,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政策,希望市长大人能给一个合理的政策,让我们活下去。再次来信反映:鸿顺建筑公司接到环保局的指令,国五搅拌车不让进工地,刚买了半年的车一家老小就指望这活,你们一句话就不让进,难道年检都是摆设吗?你们环保局用嘴一说污染超标就超标。这事怎么处理。

调查处理:

    尊敬的车主朋友:

    你在信中反映的鸿顺建筑公司受环保局指令不让国五搅拌车进入工地的事情,经问询太白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国五排放标准搅拌车不符合《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济宁市城区“大二环”内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2020〕1号)》规定,该通告自2020年11月9日起施行。

    近年来,济宁市的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对环境空气污染的贡献率已到30%以上,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状况,市政府确定自2020年11月9日起,对济宁市城区“大二环”内柴油货车实施限行:

    一、城区“大二环”限行区域:东二环(S104)、西二环(新G105)、南二环(临菏路)、北二环(G237—S104—济宁北环路)范围内道路。其中,核载质量5吨(含)以上、低于国五(Ⅴ)排放标准(不含)柴油货车禁止在“大二环”(不含)区域内通行;核载质量2吨(含)以上、低于国六(Ⅵ)排放标准(不含)柴油货车禁止在宁安大道(东外环,不含)、济水大道(老G105,不含)、济宁大道(南外环,不含)、任城大道(北外环,不含)区域内通行。

    二、进入城区“大二环”内用于保障生产生活需求的车辆,必须分别达到国五(Ⅴ)或国六(Ⅵ)及以上排放标准,经相关部门审核许可后方可进入限行区域(咨询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部门审批窗口)。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