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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1-04-26 21:0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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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编号
120210415-26杨店镇张楼村地下水污染严重,导致农田无法种植。汶上县水污染    2021年4月15日,杨店镇政府、汶上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杨店镇张楼村东南,该地块周边为基本农田,周围两公里范围内无工业企业。2020年秋,武某某承包该地块(约127亩)种植大蒜,大蒜田地共分成了80余畦,每畦南北方向,长约230米,每畦北至乡间公路,南至小树林。该地块西北部分绝产,东北部分大蒜长势弱,南半部长势良好。
    4月15日,杨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灌溉所用的4个灌溉井进行采样,对水质进行全面检测,检测数据显示4个灌溉井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
    下步,杨店镇政府将邀请农作物种植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该种植户的帮扶指导。


220210416-19经开区马集镇阙里村村西,麟城水泥有限公司里面有2 台石子粉碎机,无证生产,无环评手续,有噪音,扬尘严重。经开区大气污染、固废污染、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马集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济宁经济开发区麟城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阙里村,水泥粉磨站生产线于2007年10月经嘉祥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主要设备有破碎机1台、球磨机1台、选粉机1台。
    调查发现在该公司厂区北侧车间内新上一套制砂设备,无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设备为离心冲击式破碎机1台,该项目于2020年10月份建成,由于市场原因,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通过调取2021年2月26日由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检测”的检测结果(贝塔[检]字HJ210106004),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新上机制砂生产项目的行为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开责改字〔2021〕3-17号),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拆除机制砂生产设备。
    2、2021年4月18日,马集镇政府将新上制砂项目配电柜、破碎机内部转子机拆除,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320210416-61观音阁街道济邹路立交桥东有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济宁分公司,院内产生大量扬尘,影响周边群众。任城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6日,观音阁街道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济宁分公司院内道路长期缺乏维护,导致原有硬化路面破损。2020年底,院内一处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屋顶坍塌。2021年4月15日,企业雇佣机械对院内垃圾进行清理,并购置砂石物料准备修复坍塌房屋屋顶时,未采取降尘措施。院内垃圾积存较多,亦产生扬尘。
    1、观音阁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对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用六针密目式防尘网进行覆盖,清运院内积存的垃圾。
    2、由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不少于4次对院内道路进行洒水,抑制扬尘。对院内道路进行硬化,目前已硬化完毕。


420210416-68保利和府挖出土方存在异味,颜色异常,施工扬尘严重,围挡喷淋设施喷出的水体异常。任城区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6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城街道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保利和府建设工地原址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该厂区于2018年完成搬迁拆除工作。2018年9月委托第三方完成厂区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结论显示有3块区域需土壤修复。2019年鲁抗医药委托航天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修复北厂区污染地块,2019年6月完成修复。委托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修复效果检测,并已形成效果评估报告,2019年8月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一起完成土壤修复评估专家验收。修复后,连续三年每年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2020年已完成第一次跟踪监测,全部达标。
    1、关于挖出土方存在异味,颜色异常的问题:保利和府建设工地原址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鲁抗1992年收购此地建厂前,该处为济宁市砖瓦厂。厂区内取土后产生窑坑,鲁抗建厂时使用粉煤灰将窑坑填平。本次保利公司挖土后,显出颜色异常原因为部分土块内含有粉煤灰。现场检查时,粉煤灰无明显异味。
    2、关于施工扬尘严重,围挡喷淋设施喷出的水体异常问题:现场检查时,喷淋设施正在运行,喷淋用水为自来水。因施工单位喷淋设施长期停用,地下铁管有锈蚀,曾导致喷淋出水水质感观较差。
    1、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鲁抗医药将开挖出的粉煤灰运送到济宁电厂储灰场暂存,集中运送烧结砖厂综合利用。
    2、任城区住建局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喷淋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按照要求及时启动喷淋设施,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控制扬尘污染。


520210416-81唐口二中校区内有甲醛味,晚6-12点较严重,刮南风、东风、下雨时尤其严重,疑似唐口工业园方向传来异味。任城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经济开发区唐口工业园执法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执法队员对该举报地点(二中)附近区域进行排查,附近使用甲醛的企业有2家,分别为济宁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两企业均有治理设施并正常开启使用,在两家企业厂区内均未嗅到甲醛气体刺鼻气味。
    1、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督促山东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物料进一步密闭贮存易产生异味的物料,减少甲醛气体逸散。
    2、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要求济宁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进一步进行密闭,及时更换活性炭,改善废气处理效果。
    3、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经济开发区唐口工业园督促附近异味源产生企业的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细节化生产,减少异味源的产生。


620210417-7邹城市张庄镇将军堂村村西南,利民城投控股有限公司,开山采石,无防尘措施,过车扬尘严重,废水直排入村西南河道和水库,影响村民用水。邹城市涉水污染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8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张庄镇党委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所反映企业为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从事石材开采和销售活动。该企业2019年8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设计年开采规模100万立方米,设计开采年限9年。该企业自2020年11月停产至今,先期按照安全评价要求,正对开采区进行削顶和排险。目前张庄镇已将其动力电停掉,仅留照明用电。该公司共有六个作业工区,未取得环评手续,环评现正在公示期。
    该公司《导则》建设缺失,防尘措施不完善。前期削顶排险时,在废石物料装载、运输过程中未严格采取喷淋、覆盖等抑尘措施,且多有遗撒;削顶剥离出的土壤层未及时清运,导致矿区内的地面积尘严重。该公司矿区内未建设洗车平台,未配套洒水车等抑尘设施。
    该公司山下为将军堂村。该公司各作业工区建有三级临时沉淀池,因下雨,沉淀池废水混合雨水溢流到将军堂村西南河道,废水中混合锯泥和道路积尘,呈乳白色。矿区内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该矿区三工段下方的员工生活区生活污水通过山间自然沟渠,也流入将军堂村西南河道。张庄镇将军堂村生活用水为集中供水,部分村民家中存有自备井。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村民自备井水及该村西南河道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1、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情况下对开采区进行削顶和排险,导致未能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抑尘和水处理措施,造成扬尘和废水排放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环邹罚告字[2021]8-1号),拟罚款120万元。
    2、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场地整平,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于2021年5月9日前完成地面积尘的清理、生活区的污水集中收集暂存工作。


720210417-12梁山街道凤山村村委会南100米路东一无名小作坊,生产熟食和油炸食品,异味刺鼻,污水直排入下水道。梁山县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梁山街道办事处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该作坊为无证经营,在油炸过程中产生油烟,油炸食品原材的清洗水直接排入凤山村修的下水道。
    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已对经营户批评教育。梁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该作坊主清理制作工具、半成品及成品,对院内卫生进行清扫,该作坊已于4月20日被取缔。

820210417-14漕河镇蔡河桥南路西,一个疑似洗沙场门口及其院内尘土飞扬,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下雨时道路泥泞不堪。兖州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漕河镇党委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所举报洗沙场为济宁市依辰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项目2019年12月19日经审批建设(济环报告表(兖州)〔2019〕98号),2020年11月3日通过环保验收。其出入道路现在铺垫的煤矸石和废石料,因为土地性质原因厂区道路不能进行硬化,在车辆运输过程中道路上有遗洒的泥土,清扫、洒水不及时造成扬尘污染。
    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对济宁市依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实好防尘设施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兖责改字〔2021〕18号),要求其立即整改,完善防尘设施;并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拟处罚人民币3.625万元,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环兖罚告字〔2021〕18 号)。通报批评2家单位

920210417-18韩岗镇丁楼社区西面,有一个大坑,社区往坑里排放污水,异味刺鼻,无人处理。梁山县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梁山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岗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韩岗镇丁楼社区为新建社区,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300方。2021年3月下旬,由于污水处理设备故障,社区生活污水溢流进雨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东侧坑塘,雨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发酵,导致坑塘内水体发黑、发臭。
    韩岗镇联系污水处理设备方进行检修,5月5日前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5月20前将坑塘内污水抽入污水处理站处理;5月30日前完成坑塘清淤。

1020210417-28金乡街道育才中学大门西边桥南的东边污水口,污水直排入河道,水体污染严重。金乡县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金乡街道办事处、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金乡县育才中学大门西边的河道为金济河,桥为崇文桥,崇文桥东南侧入河排水口为雨水管道,经现场查看,雨水管道无水、雨水检查井内有沉积物;排水口无水排入河道,排水口周边水质与金济河水体整体颜色一致,未发现颜色变白。自2019年5月以来,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管网定期巡查,未发现该口有异常排污情况。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监测站对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属IV类水质。


1120210417-31石桥镇黑土店村南头无名养猪场,粪便堆积,污水顺着下水道流入村庄后面路南的河沟里太白湖新区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市畜牧发展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石桥镇联合到现场进行调查。
    所投诉养猪场位于石桥镇黑土店村南头,为村民郭某华养猪场,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目前共存栏24头小猪,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2021年3月23日,太白湖新区在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该养殖场被发现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粪便排入南侧水沟。工作人员督促养殖户封堵外排口,建设废水收集沉淀池(3月30日废水收集沉淀池已建好),对沟渠里的废水和粪便进行了初步抽取、清理。同时,将该水沟纳入环境治理计划。现场检查时,石桥镇政府组织人员正在对该水沟进行清理。
    4月17日,石桥镇组织人员和机械对该水沟进行清理,使用抽污车对水沟中的污水进行了抽取,使用机械对水沟中残留的养殖粪便、污泥实施了打捞、清理。4月17日16时完成清理,并使用生石灰等药物对水沟中的细菌实施了消杀。同时,对沉淀池中收集的粪污进行了抽取、清理,4月18日完成了硬化防水处理整改。

1220210417-38刘某某在邹城市看庄镇黄湾村东山多年爆破开山、大肆盗采,采集花岗岩破碎后外销。邹城市生态噪音污染    2021年4月17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看庄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所反映爆破开山行为,实为邹城市云兴石料有限公司黄湾采石厂开采生产,刘某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城市云兴石料有限公司黄湾采石厂于2017年取得采矿许可证,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采石厂正常生产经营。采矿证到期后,2020年8月至今,该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定及《邹城市云兴石料有限公司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待治理完成后,彻底关闭矿山。治理期间,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治理现状进行实地测量,通过测量估算报告,该企业动用挖方量19.75万立方米,小于设计削坡工程量的21.66万立方米,未发现企业有盗采行为。


1320210417-39大安镇山东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外排,不进入污水处理厂。兖州区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兖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大安镇党委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山东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是年产碳酰肼1000吨、3万吨醋酸钠及醋酸钠水溶液项目,项目已部分建设未投产,未发现该公司违规排放污水问题;年产碳化二亚胺抗水解剂50吨、矿用高水充填材料5000吨项目未开工建设。
针对发现其他问题,通报批评2家单位

1420210417-42鸡黍镇东桥村东南方向105国道路东济宁凯盛车业厂区内有喷漆房,异味严重。之前有环保局工作人员去处理过,但是整改不彻底。金乡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鸡黍镇党委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济宁凯盛车业有限公司建有年产8000套电动车配件项目,2016年6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金环审〔2016〕10号),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1、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2020年4月28日,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补漆过程中对补漆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的情况,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5月10日对该企业进行后督察检查,企业已完成整改。
    2020年12月18日,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喷漆及烤漆时,配套安装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未按照规定使用,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月5日对该企业进行后督察检查,企业已完成整改。2021年4月9日,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在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改建过程中变更了排气筒的数目。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该企业正在整改。
    2、关于异味问题。现场调阅了企业的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烘干车间及危废暂存间排气筒与排污许可证中排气筒数量与位置不一致。
    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该企业治污设施排气筒与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排气筒数量与位置不一致问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济环金责改字〔2021〕303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环金罚告字〔2021〕35号),拟处罚款12.6875万元。

1520210417-46邹城市孟子湖新区原大束镇祥生未来城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扬尘严重。邹城市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束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祥生未来城项目二期工程,位于原黄疃村北,该项目于2020年年底开工建设,土方作业由济宁市方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目前已处于收尾阶段。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裸露土方覆盖不全,道路洒水不及时,造成扬尘污染。
    1、济宁市方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18日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对道路及时进行了洒水降尘。
    2、 2021年4月21日,针对裸土覆盖不全、道路洒水不及时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济宁市方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罚款5万元(邹综执处告字[2021]第60007号)。


1620210417-47酒仙桥街道东环路263号诸天寺小区东边诺斯曼啤酒厂原址正在拆迁,尘土飞扬,没有遮挡,没有覆盖,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兖州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现场核查时厂区未作业,厂区东侧一房屋已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现场堆放,面积约300平方米,抑尘网覆盖不全。现场有一台洒水喷雾车。地面全部硬化,厂区四周建有围墙、围挡,进出口未见明显扬尘。

    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对济宁铭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好防尘设施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兖责改字〔2021〕17号),要求立即整改,完善防尘设施;并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拟处罚人民币1万元,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环兖罚告字〔2021〕17号)。企业强化环保抑尘措施,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已整改到位。
通报批评2家单位

1720210417-48新兖镇前道义社区十字路口附近。滋阳路、荆州路尘土飞扬,路面未硬化。兖州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新兖镇党委政府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该处位于兖州区新兖镇前道义社区十字路口附近,向南与荆州路北延道路相接,原为一村内道路,因前道义村搬迁,逐渐废弃,已列入荆州路北延工程计划,工程暂未启动。现场检查时,该路段有扬尘,路面未硬化。
    1、下步,新兖镇政府对该路段每天上午、下午各湿扫、洒水一次,确保道路卫生良好。
    2、组织荆州路北延工程拆迁清障工作,具备施工条件后,尽快组织工程施工。
通报批评1家单位

1820210417-62金乡街道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造成水体污染。金乡县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金乡街道党工委、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金乡县住建局立即委托邢台市政公司对金乡街道辖区内30个入河排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29个排口均未发现污水入河现象,仅有中心街桥东侧一个排口因御水华庭小区电网改造,铺设电缆拉管造成污水管网破坏,少量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流入金济河。
    县住建局已责令第三方公司尽快修复被破坏的管网,目前已完成对破坏管网的修复工作,预计4月30日完成路面硬化施工。金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入河排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1920210417-66新驿镇皇林村济微高速路段施工取土区,大量渣土车经过皇林村道路,尘土飞扬,伴随大量的渣土掉落。兖州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交通运输局及新驿镇党委政府,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济微高速兖州区新驿镇皇林村取土区施工单位为济宁市兖州区晶鑫工贸有限公司。该取土区进出道路已硬化,场内配备有洒水车、雾炮抑尘设施,建设有洗车台;场内裸土使用防尘网覆盖,但覆盖不完善,部分区域易产生扬尘;取土运输道路进行了洒水抑尘,但部分路段存在泥土未清理彻底现象。
    1、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已督导兖州区晶鑫工贸有限公司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对泥土污染道路进行彻底清理并洒水抑尘,目前已整改完毕。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对兖州区晶鑫工贸有限公司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370812202100002),处罚人民币5万元整。
通报批评2家单位

2020210417-68金屯镇河沟村,村口灌溉农田回水沟渠水质严重污染变色。嘉祥县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7日,嘉祥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金屯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2018年,金屯镇在镇中学西侧建造了处理能力3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1处。由于金屯镇驻地人口约1.4万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现状,导致河沟村及周边社区生活污水不能全部接入,直排到河沟村沟渠。
    金屯镇政府于4月17日组织人员清理农田回水沟污水,长期租赁山东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直排沟渠内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安装2套曝气装置消除异味。
    嘉祥县住建局计划2021年10月31日前实施金屯镇河沟村污水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计划,建成后该站污水处理能力可达到700立方米/天,可解决污水外溢至农田水渠问题。在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完成之前,金屯镇政府长期委托山东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对镇驻地未处理及未收集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用于道路保洁、灌溉绿化树木或农田。


2120210417-71梁山街道梁元小区西边100米冯某孔养猪场,气味刺鼻,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梁山县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7日,梁山县畜牧发展中心、梁山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冯某孔养猪场位于冯垭口村西北角,梁元小区西100米,现存栏生猪90余头。该养猪场建于2001年,随着周边陆续建设居民住宅,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了影响。
    1、梁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清理养殖粪便,无法拉运的粪便还田利用,已于4月20日完成。
    2、梁山县畜牧发展中心和梁山街道办事处与养殖户耐心沟通,帮助其重新选址,对养殖场进行搬迁。目前养殖场生猪已清栏。


2220210418-1疃里镇进士张村中心街主干道,扬尘严重,无洒水车、降尘措施。经开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经开区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进士张村中心街主干道去年启动了道路硬化工程,在完成基础开挖后暂停施工,在道路两侧有堆积的土堆未采取降尘措施。村民通行时道路有扬尘,影响居民生活。
    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于2021年4月21日对该路段易扬尘区域覆盖抑尘网,并每天进行洒水。

2320210418-4疃里镇乔营村东 327 国道监控下面有污水,味道刺鼻,疑似周边豆腐厂排放。经开区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疃里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开区疃里镇乔营村东 327 国道监控附近有一处豆腐加工户,业主冯某某,主要加工生产豆腐皮,为家庭式作坊。冯某某私自在院子里挖建一处集水坑,加工污水直接排放到坑内,由于清运不及时产生异味。
    疃里镇政府于2021年4月19日对该豆腐加工作坊进行取缔,并对作坊内生产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填平集水坑。

2420210418-5中心店镇前南宫村附近有污水。邹城市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8日,中心店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实,前南宫村村南沟渠里未发现有污水,举报人举报的村南沟渠里有污水是在2013-2014年期间存在(当年已整改),现今已不存在。


2520210418-9北宿镇南屯煤矿和南屯村中间水沟,企业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和居民污水堆积,异味刺鼻。邹城市涉水污染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北宿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水沟长约1200米,沟内的污水主要为南屯村部分生活污水和南屯煤矿单身公寓排出的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进入。该沟的末端设有一座截流闸门,并安装有3台自动水泵将沟内污水抽到南屯煤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该沟原来覆盖有水泥盖板,部分盖板因年久老化未及时维护更新出现破损,导致有生活垃圾扔到沟内的现象,产生恶臭气味。
    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北宿镇人民政府现场召集南屯煤矿和南屯村相关负责人,商定由南屯煤矿出资,南屯村负责施工,对沟内垃圾进行清理打捞,并将缺失的盖板进行修复。南屯村已安排人员对沟内垃圾落叶等杂物进行清理,4月26日已完成。5月15日前完成盖板铺装。

2620210418-16疃里镇进士庄村东有一个大坑,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夜间作业。村里化粪池距离居民区十米,异味刺鼻。经开区土壤污染、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疃里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疃里镇进士张村村东面有一坑塘,面积约3亩,坑塘内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系坑东处废品收购户将外面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拉运到此处,后越积越多,部分腐烂垃圾产生异味。村里新建化粪池距离居民区约10米,但建成后尚未投入使用,无异味问题。
    疃里镇政府于2021年4月21日对坑塘及周边散落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720210418-24城前镇西南河村武贤养殖厂产生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没有化粪池,粪便露天堆放,周边居民苦不堪言。邹城市涉水污染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8日,邹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及城前镇人民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养殖场位于城前镇西南河村西北角,业主武某,2021年2月4日办理《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养殖场建有养殖舍4栋,存栏蛋鸡21500只,为规模养殖场,无污水储存池,无储粪设施。
    在养殖场西南角靠近西墙处建有一个南北长25米,东西宽10米,深为0.4米的粪便沉淀池,沉淀池未做防渗处理,里面倒有蛋鸡粪便且外溢。溢出的粪便顺着西墙根下的雨水外排口流出,在养殖场西墙外形成一个L形沉淀坑,长度约为15米,宽度为1米,最深处约40厘米,少量的粪便污水断续向南流到村西生产路的北侧雨水沟。养殖场内未建设雨污分流管道。沉淀池东侧地面上晾晒有半径为2米的圆形养殖粪便,厚度约为5厘米。
    该养殖场沉淀池内及东侧地面上晾晒的养殖粪便处于露天状态,未进行密闭或搭设雨棚,未采取防止水流进入冲刷的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2.5万元。
    邹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督促养殖户进行整改:1、立即清理场内粪污,并在清理过程中实施生物除臭技术,防止异味扩散。2、按照有关要求,5月1日前新建标准、牢固、长效实用的粪污处理设施。3、针对场外坑内排放的粪污,4月25日前清理完毕填埋并恢复原貌。
通报批评1人

2820210418-27千泉街道张家沟村搬迁工地完工后清运建筑垃圾,现场挖掘机作业无抑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邹城市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千泉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地点位于张沟村旧址东侧,经调查,该村村民张某波为了扩大自己的园地以便于种植,4月17日联系一台挖掘机对西侧老宅上建筑垃圾进行翻土。该处建筑垃圾约300平方米,18日又联系2辆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现场作业无降尘措施,正在装车时被千泉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
    千泉街道已要求该村民停止私自清运建筑垃圾,并对未清运的建筑垃圾进行覆盖,现已重新覆盖完毕。

2920210418-32胡集镇化工园区距离村子太近,一早一晚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金乡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6日,金乡县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胡集镇化工园区实为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其中29家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其他企业为公共服务企业,不涉及异味产生。
    金乡县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等形式开展对化工和新材料行业的日常监管。2019年以来共对5家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等违法行为处罚10次,累计罚款98.125万元,后督查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目前,园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村庄已经全部搬迁完毕。园区管委会近半年来委托第三方共开展37次臭气浓度监督性监测、投资建设了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轻异味影响。
    经现场调查和群众走访,发现胡集镇孟屯村、白垞村距园区企业相对较近(约5公里),虽然满足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且近期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苯系物和臭气浓度达标,但由于化工物料异味容易被人感知,时常发生异味扰民问题。

    金乡县责成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3020210418-37疃里镇周村铺村西有一养鸭场,产生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经开区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9日,疃里镇政府、区农业服务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养鸭场业主尹某某,养鸭场有养鸭棚1座,养殖规模约2000只,属养殖专业户。目前该养鸭场未开展养殖,最后一批鸭子于2021年4月9日售出。场区建有长100米、宽0.3米、深0.2米的污水池,鸭棚后方有一个40立方米的沉淀池,粪污清理不及时,产生粪污异味。
    2021年4月19日,疃里镇政府对养鸭场业主进行批评教育,业主自行对鸭棚里面的设施进行拆除,对棚外粪污进行清理,计划转为从事种植业。

3120210418-41城前镇河南村村内西北角和村中心位置有两家养鸡场,夏天异味严重。邹城市涉水污染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8日,邹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城前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养殖厂为童某坤蛋鸡养殖户和武某成养殖场。童某坤养鸡场为专业户,武某成养鸡场为规模场,已办理《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上述两家养殖场污水池、储粪棚等设备齐全,均无生产废水外排。
    现场检查时,发现童某坤养鸡户北面出粪口有围挡,内有少量鸡粪,无防雨棚,鸡舍东北30米处有120立方米污水池一座,因清理污水池现未盖盖板产生异味。鸡舍雨污水池连接的污水沟内无污水。武某成养鸡场鸡粪日产日清,建有污水池,有防雨设施,有除臭喷淋设施。
    邹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城前镇政府要求童某坤养殖户在鸡舍的出粪口增加一处防雨设施做到雨污分离,并按时喷洒除臭剂。4月23日整改已完成。武某成养鸡场设备齐全,无粪污外溢的现象,调查组督促养殖户按时喷洒除臭剂。

3220210419-11韩庄镇郗山村洗沙场,运输路未硬化,两侧全是污泥,过车时扬尘严重,道路两侧全是污泥。车辆夜间运输,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生活。微山县大气污染该件与20210417-25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该件与20210417-25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3320210419-17南站镇雷村东北角占用农田耕地,用垃圾食品搞养殖牲畜,牲畜养殖味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汶上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南站街道办事处、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该养殖场位于南站街道雷村东北,业主雷某某,为散养户,在雷村东北角坑塘上沿建有一处板房,坑塘内散养鸡、鹅、羊。该散养户占用耕地100平方米(64平方建设临时板房、36平方建设简易砖混养殖棚)。未发现该养殖户用垃圾食品养殖牲畜,但粪污清理不及时,产生臭味。
    1、4月19日,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养殖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37号),责令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耕种条件。 4月20日,南站街道办事处组人员对该养殖户临时板房及养殖棚进行了拆除清理。
    2、南站街道办事处督促该散养户出售部分畜禽,剩余散养鸡55只、羊9只赶到家中圈养,并督导该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做到日产日清。


3420210419-21傅村街道衡水中学南500米养鸭场每天晚上19-20点散发刺鼻养殖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微山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傅村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为微山县林翔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肉鸭养殖基地,2020年1月13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养殖基地建有鸭棚21座,其中8座鸭棚正在养殖,存栏肉鸭约30000只。该肉鸭养殖基地采用刮粪板进行干清粪,粪污进入贮粪池,定期使用吸污车清理,鸭棚周边有异味。
    微山农业农村局、傅村街道办事处要求该肉鸭养殖基地每天清理养殖粪污、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并在饲料中加入益生素,减少养殖异味的产生。

3520210419-30疃里镇矿山村西南一养鸡场,离居民区3米,占地面积较大,夜间进行粪便的晾晒,晾晒后的粪便装袋售卖,味道刺鼻。经开区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养鸡场为高某华养鸡场,于2006年建立蛋鸡场3栋,面积约2500平方米,养殖量约9000只,属养殖专业户。该养鸡场后方有污水池,容积约40立方米,西侧有一处粪棚,面积约80平方米,因养鸡场污水池偏小,养殖业主长时间未对粪污进行清理,将粪污晾晒后进行出售,导致气味扰民。
    疃里镇政府督促该养殖户对粪污进行了清理,要求该养殖户按照畜牧养殖规范化处置要求,扩建一个190平方左右的污水池,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配建齐全,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4月28日前完成整改。

3620210420-11中都街道前小秦村西首路北老沙坑内金良彩瓦厂非法洗沙,厂区内外道路未硬化、车辆带泥上路、扬尘严重无降尘措施、噪音污染严重、污水直排厂区外西南角的水坑里,水里添加了化工凝固剂。汶上县大气污染,涉水污染,噪声污染    该件与20210417-55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该件与20210417-55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3720210420-16仲山镇胡契山村南一养鸭场距离居民区200-300米,养鸭场化粪池已满,污水抽取排放到鸭棚南的田地里,异味刺鼻。嘉祥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0日,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仲山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养鸭场位于仲山镇胡契山村南,业主陈某某,有3个肉鸭养殖棚,棚内建有3个污水池,上批2.4万只肉鸭已于4月10日出栏,目前养殖场处于停养状态,鸭棚内污水池已清空。该养殖场主在棚南侧空地开挖了一个长90米、宽5米的储粪池,将粪污从棚内污水池抽到储粪池内露天存放,现场异味较大。
    仲山镇政府、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该养殖场主下达了整改指导意见书,限期4月28日前清理干净露天堆存的粪便,打扫场区环境卫生,喷洒消毒剂、除臭剂,整改完成前不允许饲养。下步,仲山镇政府、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确保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粪污全部进行资源化利用。

3820210420-19中都街道大高村往西100米左右路北,有人往坑里面倒垃圾,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坑塘内水体污染严重,气味刺鼻。汶上县大气污染,涉水污染,固废污染    2021年4月20日,中都街道办事处、汶上县水务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中都街道大高村西100米路北,为中都街道土地复垦项目,土地面积约50亩(复垦地块为低于地平面的土坑,目前已完成复垦总进度的约65%),周边无居民,复垦现场未发现倾倒垃圾的情况;复垦地块西北为一自然坑塘,水体面积约70亩,坑塘周边无垃圾,坑内水质清澈,无异味,市城乡水务局对该坑塘水体进行了溶解氧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正常。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车辆进出频次较多,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
    中都街道办事处督促复垦项目负责人减少夜间运输频次,降低车辆运输对沿途造成的影响。

3920210420-26鲁桥镇微山湖大市场里面有一个垃圾站,垃圾站距离居民区约6米,气味严重刺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微山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0日,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鲁桥镇党委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鲁桥镇三村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位于镇驻地南微山湖大市场内,2012年建成投用,主要接收和转运鲁桥镇驻地7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和微山湖大市场内的垃圾。2014年底,微山县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后,该站交由山东伟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市场内部的环境卫生由市场开发、经营企业负责。该中转站距离最近的市场门面约8米,垃圾中转站压缩垃圾以及物业公司装卸、转运生活垃圾时会产生异味。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鲁桥镇党委政府要求伟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在原基础上增加除臭、消杀频次,由每日2次增加到每日4次,每日转运站内收集的垃圾,对中转站地面和设备进行冲洗,保持中转站内外和设备清洁,4月20日已完成。

4020210420-30韩垓镇桑涂纳米公司,污水直排外环境,危废库中危废处理不及时,有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梁山县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山东桑涂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韩垓镇开河南村南1800米处,梁济路东。公司主要生产纳米绝热保温毡产品,2019年5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梁环报告表〔2019〕130号),2019年9月15日进行了自主验收,2020年11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该公司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吴垓村东污水处理站,未发现污水直排外环境现象。该公司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建有危废管理台账,委托同院的山东桑涂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危废库代存,有代存协议;与济宁某专业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因公司生产不正常、生产设备阶段性使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达到更换状态,暂时未产生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


4120210420-39馆驿镇滑庄村村中心有养殖场,养殖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梁山县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0日,梁山县畜牧发展中心、馆驿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馆驿镇滑庄村房台东南,为家庭式生猪养殖圈舍,现存栏母猪10头,仔猪30头,业主滑某。该养殖户没有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储存处理设施,生猪养殖产生的粪污引流至粪污运输车中还田处理,未发现养殖区域周边粪便随意堆放和污水直排情况,但现场异味比较明显。
    鉴于该养殖场位于村中,不适宜发展生猪养殖,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和馆驿镇政府要求该养殖户限期停养或搬迁至合适位置,搬迁前严格消毒防疫,粪污日产日清,减少存放时间,降低疫病传播风险。该养殖户承诺2021年5月21日前搬离。

4220210419-46任城区安居街道西五里营村东梁济运河自北向南流过,南面是京杭大运河,呈东西方向顺着西五里营村一直向西。2020年底河堤西岸修路的施工单位将房屋拆建的砖头、瓦块、楼板等建筑垃圾推入河道中。(现场图片见附件)任城区涉水污染、固废污染接到省督察转办件后,任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水务局、安居街道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该临时便道自2021年2月底进行施工,使用建筑砖渣进行分层压实填筑,并埋设两道φ1500钢筋混凝土管以保证河水畅通,已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在两侧安装了防护栏杆,便道两侧及附近沿线河道两岸有碎石及建筑垃圾,建设的临时便道未办理审批手续。投诉问题属实。
1、关于河道建筑垃圾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令区水务局督促整改。一是对临时便道散落到河道内的建筑材料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二是对五里营村村南古运河道段沿线两岸进行全面清理,并采用防尘网覆盖,保证河道南北两岸干净整洁,目前已完成该项工作。三是对便道进行拆除,4月24日全面完成拆除工作,清理的垃圾外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进行处理。
2、在下一步工作中,任城区将高度重视,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检查、排查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巡查措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4320210420-35邹城市香城镇、张庄镇的莫亭水库、七一水库、八一水库,有明显异味,举报人反映有人向水库中倾倒家禽粪便。邹城市涉水污染2021年4月20日,邹城市组织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及香城镇人民政府、张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沿莫亭、八一、七一水库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倾倒畜禽粪便的痕迹,水库周边无异味。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水质监测站对莫亭水库、八一水库、七一水库水质进行了采样化验,经检测,莫亭水库:氨氮0.156mg/L,化学需氧量20.0mg/L,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八一水库:氨氮(mg/L)0.394; 化学需氧量(mg/L)21.9符合地表水四类水质;七一水库:氨氮(mg/L)0.191;化学需氧量(mg/L)21.3符合地表水四类水质。邹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指挥部已要求张庄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七一水库、八一水库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邹城市将组织水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水库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水管站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发现类似倾倒家禽粪便问题,第一时间制止,确保水库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