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省环保督察专栏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1-04-16 2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区域

污染 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120210410-11、两城镇驻地,山水水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扬尘多年,并经常放炮造成房屋震动。
2、西单村南,有在建高速一条,未完全建成但已通车,大风天气存在扬尘现象。
微山县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4月10日,微山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及两城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调查发现,微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经现场勘验,该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加药运行台账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该公司为增加物料堆棚储存容量,对原有三联体堆棚东侧进行加长、加宽、加高,拟改造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堆棚。由于未建设完成,卸载物料时产生的扬尘易扩散到周围环境中。经对其它物料堆棚检查,未发现扬尘现象。该公司进出料道路安排专人日常管控,采取人工清理、清扫车清扫、洒水车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水泥散装车辆由罐车运输,防止物料抛洒。
关于“经常放炮造成房屋震动”问题:山水水泥公司原料外购,不进行开采。该问题系西单矿原采矿区矿山恢复二期治理工程项目爆破产生。矿山修复治理期间需用炸药对高陡边坡进行爆破、削坡,爆破作业符合环评批复的300米安全距离要求。调查发现,二期项目施工现场部分土石方裸露,覆盖不全。
    2.两城镇西单村南正在建设济微高速公路,目前正在进行桥板架设施工。调查时,工人正在安装铁质围挡和桥板架设。施工车辆经过位于施工围挡东北侧的匝道路基路面有扬尘产生。匝道路基长约280米。
    1.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对微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加快三联体堆棚封闭改造建设工作。未建设完成前,须在封闭料棚内卸载物料,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已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改为在封闭料棚内卸载物料,三联体堆棚预计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责令矿山恢复治理施工方对覆盖不全的部分土石堆进行全覆盖,4月10日下午已覆盖完毕。
    2.微山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济微高速项目部立即停止匝道路基运输车辆通行,同时对匝道路基两侧采取覆盖措施,路基路面定时洒水,防止产生扬尘。4月10日,济微高速项目部已停止匝道路基运输车辆通行,匝道路基两侧已采取覆盖措施,覆盖约3360平方米,路基路面进行不定时洒水降尘。
220210410-2南屯村张某华煤场,据举报人描述该煤场已被查处,仍在正常生产,造成扬尘污染;南屯煤矿产生的生产垃圾、固废堆放在该煤场;村西北角煤矸石山倾倒垃圾,大风天气造成扬尘污染。邹城市大气污染、固废污染、土壤污染4月10日,邹城市组织市发改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及北宿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反映邹城市华聚商贸有限公司“已被查处,仍正常生产,造成扬尘污染”问题。经查,该公司位于北宿镇南屯村东南,法人代表为张某某。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时,被要求进行封闭改造,2018年11月份封闭改造完成,当年12月份,经邹城市煤炭局、邹城市环保局、北宿镇政府验收合格,恢复正常生产。目前,仅有少量煤炭堆存于厂房内。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作业,通过调取该公司2021年4月6日、9日监控视频,未发现治污设施不正常使用情况。      2、反映“南屯煤矿产生的生产垃圾、固废堆放在该煤场”问题。经查,南屯矿生产服务中心将含有部分废旧资源垃圾(井下建筑垃圾、木材、废旧金属、废橡胶管、废纸箱等),委托邹城市聚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处置,并签订有垃圾处置协议书,邹城市聚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南首,法人代表为张某,该公司将代为处置的废旧资源垃圾存放于北宿镇南屯村的一钢构厂房内进行分类挑选后外售,不在该邹城市华聚商贸有限公司院内。通过调取邹城市华聚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4月6日、9日监控视频,未发现该公司内堆存生产垃圾、固废的情况。3、反映“村西北角煤矸石山倾倒垃圾,大风天气造成扬尘污染”问题。经查,信访人所述的垃圾倾倒点位于南屯村西北方向的原煤矸石场西北侧,为南屯村垃圾场。现场检查发现,场地内倾倒有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
    1、北宿镇政府要求邹城市华聚商贸有限公司增加清扫和洒水次数,保持地面和道路卫生;作业时开启雾炮或喷淋系统,杜绝扬尘问题发生。2、北宿镇政府已对南屯村垃圾场清理取缔。清理取缔后在该处放置流动垃圾箱1个,存放南屯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镇环卫办进行统一处置。
320210410-3曲阜北外环路路南,东方物流带泥上路,路上有污水。中铁四局西面路上废水横流。曲阜市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0日,曲阜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曲阜市交通运输局及书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曲阜市东方物流有限公司未生产(2021年4月4日试生产1小时后停止生产至今),厂区主路面已硬化,洗车台可正常使用,配套建有沉淀池,未见废水横流外排。中铁四局西侧、东方物流东侧为南北向生产路(约110米长),生产路北端与北外环连接处存在少量带泥上路痕迹。中铁四局西侧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要求书院街道制定整改方案,对生产路进行硬化,解决带泥上路问题,并责令曲阜市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完善洗车台设施,保持车区内来往车辆清洁,封闭生产车间,严格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问题。书院街道办事处已对带泥上路污损路面进行清理,并立即着手进行施工设计及招投标程序,对生产路北端与北外环连接处向南30米左右铺设水泥硬化,80米左右覆盖沙土、石子等进行硬化,计划4月30日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