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疃里镇老二中前面路西有一个蓝色大门的塑料颗粒厂,异味噪音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院内贮存大量白色废塑料,有3名工人正在进行分拣作业,厂棚内有塑料清洗机、颗粒机,其中清洗机正在使用,无任何生产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举报人反映的信访问题属实。
针对这一情况,由疃里镇组织人员督促业主拆除生产设施,并断水、断电、清除原料及成品,12月29日生产设施已拆除完毕,已不具备生产能力,原料正在清理之中,同时经开区分局要求镇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此类加工户重点关注,并加大该区域的巡逻频次和巡逻力度,对村民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纠正思维想法,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1年1月8日,通过电话方式反馈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悉。
下一步,经开区分局将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