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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9月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日期:2020-10-27 14:2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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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9月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适用情形(指依据的法律条款)主要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时间处罚决定备注
济宁骏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喷漆工序配套建设了活性炭+过滤棉+UV光氧处理设施,由于没有进行日常的维护和巡检,导致活性炭、过滤棉未及时进行更换,漆渣堵塞严重,挥发性有机废气不能够有效处理。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腾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生产车间内有多处焊接工序未使用焊烟收集器(6处以上),最西侧车间焊接工序无焊烟收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腾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在车间内敞开式喷漆,VOCs废气无收集处理设施。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山东东基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八条保温车间因检修设备原因将搅拌罐内的废水、废渣利用潜水泵通过软管排至保温车间北侧厂区地面,该处地面未硬化、未进行防渗处理。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料仓未密闭,上料、拌和作业时,未采取任何抑尘、收尘措施,且露天作业,生产作业现场扬尘无组织排放特别严重。车辆出入口未安装洗车台,车辆带尘上路造成道路扬尘污染。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济宁合众砼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车间内装卸石子料时,喷淋未开启,车间门敞开,粉尘逸散到车间外。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济宁四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西厂区环卫设备焊接生产线,部分焊接点位烟气未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七十五条将总装车间喷漆房水帘装置循环水池内含絮凝残渣的循环废水,倾倒在厂区东南侧地面上。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山东奥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因烘干房在改造,有部分已喷完油漆的工件在南侧装配车间自然晾干,南侧装配车间门窗打开,未配套建设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济宁恒丰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喷漆房未完全密闭,喷漆房西侧处于敞开状态,北侧门打开,工人使用风扇对喷漆房内存放的漆件进行吹干,导致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总排口废水经检测硫酸盐944mg/L、全盐量3920mg/L,分别超《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36倍、1.61倍。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总排口外排废水经检测COD 118 mg/L、氨氮6.04 mg/L、全盐量4560 mg/L,分别超标1.36倍、0.208倍、1.28倍。7.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鱼台惠龙泵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在车间内使用油漆对泵件进行补漆,在车间内对未干油漆泵件进行晾漆,车间门敞开。7.1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省济宁市恒兴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2020年6月23日济宁市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推送山东省济宁市恒兴金属结构有限公司3起告警信息,经查,为你企业焊接工序生产时,配套的焊烟除尘设施未开启,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7.1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恩迈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螺旋分选机喷漆工序正常生产,喷漆房未密闭,废气治理设施为光氧催化+活性炭,检查时光氧设施未开启,活性炭箱内无活性炭,也没有过滤棉。7.1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废水直排前进河,执法人员在总排口采集了水样,经监测,全盐量:2030mg/L、硫酸盐:770mg/L,分别超出《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 37/ 3416.1—2018)0.27倍、0.18倍。7.27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经现场对钛白粉回转窑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氮氧化物145.9 mg/m³,超过《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0.46倍。7.27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济宁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建设一处路基填料AB料石子破碎筛分生产线,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27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
山东诚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两台等离子切割机生产过程中配套的脉冲布袋式收尘设施未开启,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无组织排放。7.27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联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配套建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运行,未建设独立调墨间,在车间印刷工段进行敞开式调墨作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7.27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亿森木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北车间六个喷漆房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大门敞开,未密闭,无组织排放严重。7.27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伍佰元整。
金乡县恒昌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车间内和车间外的部分焊接作业时,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焊接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现象,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山东元显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干式过滤器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滤棉、滤袋,起不到过滤作用,活性炭箱内侧和活性炭表面附着漆渣,烘干房上方废气收集管道封堵,未连接至催化燃烧设施,烘干房废气临时通过调漆房的引风口进入处理设施,收集效果差。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柒千伍百元整。
山东嘉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针刺棉生产线生产时,袋式除尘器未开启,有棉尘逸散。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济宁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焊接工序生产时,除尘器反吹管因故障断开,未及时修复,焊接烟气未完全收集处理。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济宁市鲁环表面处理工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三条4号铬酸雾喷淋塔围堰发生泄漏,循环水箱内的废水泄漏至雨水管道内。雨水管道内水呈淡黄色,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山东佳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车间西北角有浸漆作业,该工序未配套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有浸好漆的电机支架存放。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山东中煤鲁宁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北侧车间地面有明显喷漆痕迹,配套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烟道断裂,已无法正常使用;该车间杆件打磨工序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8.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济宁福顺化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年产30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生产项目正在建设,未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8.2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零伍元整。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检查发现2号、3号垃圾焚烧炉下渣口有大量未经处理的烟气泄露,直接无组织排放,现场焚烧垃圾异味较重。8.27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九十九条垃圾焚烧炉存在不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虚假标记的情况,在炉温低于850℃时投加垃圾且仍标记为“烘炉”。9.10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
济宁市昊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喷漆作业时,喷漆房未完全密闭,喷漆房内蘸漆槽液体敞口存放,油漆废气无组织排放。9.10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伍佰元整。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经监测,外排废气VOCs浓度为1510mg/m³,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24.2倍(标准为60 mg/m³)。9.10 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万柒仟伍佰元整。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涂装车间喷漆房内存有喷完漆的液压支架,漆面新鲜未完全干透,烘干室内存有待烘干的液压支架且室内温度较高,配套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风机未运行。9.10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金乡县金鑫建材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将呈碱性(PH值为10)的混凝土残渣倾倒在厂区东侧地面上,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9.2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汶上县恒盛矿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检查时Ⅰ号矿段正在生产,未严格落实《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开采行业大气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建设的雾炮等喷淋装置数量较少,喷淋面积较小,不能覆盖整个作业面;钻孔作业时未采取干式、湿式降尘措施,生产作业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矿区主要干道未全部硬化,道路喷洒、清扫不及时,地面积尘严重。9.2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伍千元整。
汶上县东君石材制品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检查时正在生产,地面及荒料场未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地面积尘较重。9.2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