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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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27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辐射类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华勤橡胶工业集团120MW屋顶光伏发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 | 济宁市兖州区华勤橡胶工业园 | 济宁华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本工程规划安装2×63MVA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期安装1×63MVA。 | 1.施工期 (1)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于升压站、输电线路施工以及材料运输、装卸和堆放等过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将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限制在20km/h以下,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加盖蓬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输;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须清除泥沙等。 (2)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场地平整、挖土填方、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几个阶段。主要噪声源有挖土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及汽车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需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须限速、禁鸣。 (3)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进出车辆清洗和建筑结构养护等过程产生,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升压站建设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清运沤肥,线路施工时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系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来自建筑垃圾、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附近垃圾处理场;土石方全部回填或线路土地平整,无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植被损失和水土流失。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大挖大填施工;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②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施工用地;塔基及电缆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 ③施工临时道路和堆场尽量少占耕地,道路临时固化措施应在施工结束后清理干净,并进行复耕处理;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进行翻松征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④施工中产生的余土就近集中堆放,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工程完工后立即对铁塔下坑基表面填平并夯实,根据现有线路绿化现状进行复植绿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生态影响。 2.运营期 (1)电磁环境 牵引站内的开关操作、高压线以及电气设备附近,及输电线路输电过程均会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较强的电、磁场。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牵引站站选址及输电线路选线时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要求,尽量避开村庄、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对线路避不开的建筑物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要求进行跨越。 (2)噪声 牵引站的主要噪声源是变压器,输电线路运行时会产生风阻噪声及交流电晕噪声。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变压器等采取新型环保的低噪声设备,主变噪声不大于60dB(A);合理优化平面布置,利用建筑物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噪声水平。 (3)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铅酸蓄电池、报废的变压器、临时检修人员的生活垃圾及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铅酸蓄电池每8-10年更换一次,则废旧蓄电池产生量为36块/8年,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44-49),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报废的变压器(不含废变压器油)作为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20-08),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废水 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很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化粪池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