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规材科、生态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防止返贫的重要要求、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视频会议和全市脱贫攻坚视频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以“绣花”功夫和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回头看” 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高我局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查政治站位,看“四个意识” 强不强。查看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有差距,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扛的不牢,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对出台政策措施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重视,对老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的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
(二)查脱贫稳定性,看脱贫质量高不高。查看是否存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不到位、退出不精准的问题。是否存在贫困户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的问题。是否存在贫困村未达到“五通十有” 退出标准,村集体收入未达3万元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小额扶贫信贷发放不规范、扶贫特惠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查项目资金,看管理使用规范不规范。查看是否存在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违规操作,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未收益、收益率过低或收益分配不及时,带动效益不明显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账目混乱、收益分配不合理、权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查突出问题,看整改到位不到位。查看市级以上审计监督、督查考核、暗访评估、专项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而未纳入低保救助的问题。是否存在贫困户未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高、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贫困户住危房或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车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科学规划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帮扶责人不到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发挥不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五)查行业扶贫,看完成验收情况达不达标。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计划完成47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置饮用水水源地防护隔离设施、标示牌、界桩及硬化导流地面;惠及贫困村庄49个,受益人口5万余人。查看是否按时完成,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8月1日—15日)
各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规材科、生态科要对照本次活动内容,结合脱贫攻坚任务,集中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专项活动,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8月13日前,将问题台账报局机关党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5日—31日)
各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规材科、生态科要针对“回头看” 查摆发现的问题,按照“带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 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解决方案,都有责任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9月1日—20日)
各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规材科、生态科要对“回头看” 活动进行深入总结,结果要真实。综合“回头看” 活动排查的问题台账,围绕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和重要部位,进行认真梳理研判,查找症结所在,研究建立完善预防和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8年9月20日—30日)
市扶贫领导小组将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回头看” 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规材科、生态科要在9月17日前将问题整改“回头看” 专项活动总结报局机关党委,并准备好相关迎查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章立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回头看” 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规材科、生态科要把“回头看” 与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研究有效措施,立查立改,不走过场。
(三)严肃追责问责。问题整改“回头看” 期间,对行动不力、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依据市扶贫领导小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题整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