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汶上县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升全县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率和群众满意度,汶上县环保局从环境信访入手,不断加大环境信访监管力度,把关系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作为环保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依法推动环保信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排查环境信访隐患。坚持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出的环境信访隐患和苗头性问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把矛盾和问题抑制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环境信访制度。注重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环境信访要求,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一系列环境信访处理制度、环境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快速处置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制度等,努力形成运转高效、及时处理的群众环境信访工作机制
三是突出问题矛盾化解。从群众和企业双满意角度出发,抓好环境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对于疑难重点案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时介入,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说明理由,争取当事人的理解支持,限期解决。
四是提前介入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月报制度和重点环境信访案件报告制度,针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立案、早查处、早解决,实行环境信访回访制度。
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全天值班制度,保障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坚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群众投诉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