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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环保局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04-05 10:5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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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统一标准和要求,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规违法行为,金乡县环保局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筑牢环境监管防线,确保全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街园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措施,加强人员力量和组织机构建设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强力推进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对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把关,做好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利用或处置方式的预测分析和核查,制定出台危险废物年度监管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重点监管源名单

加大处罚,追究责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大宣传,接受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博微信平台、举报热线等支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社会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严格标准,加强考核建立监管档案,建立一企一档管理模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仍完不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由属地化镇街实施限产、停产治理直至关闭。县水和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每月一调度,每月一排名,并对各镇街园区整治工作随机抽查,全县通报。对工作进展较慢或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属地责任镇街园区进行约谈,实施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