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中都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法,狠抓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制定了《中都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都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导则》、《中都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于2017年1月份成立11条环境保护工作专线,由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联合专职化网格员组成专线工作队伍,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中都街道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环保执法百日集中行动,对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根据《济宁市集中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和《汶上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知》要求,成立由工商、公安、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的环境整治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洗浴场所内锅炉突击大检查,并向辖区内烟气、粉尘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烟气、粉尘排放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餐饮住宿洗浴单位、住宅小区等展开二次排查,督促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完成燃煤锅炉改造或加装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对无法改造的实施强制拆除,防止“死灰复燃”、“昼关夜开”。共依法取缔拆除燃煤锅炉19处,关停13处,目前辖区内61家燃煤锅炉均已完成技改。辖区内商混站、煤场全部设立洗车台、挡风抑尘网等降尘抑尘设备;对4处散煤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查封1处群众反映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的锅炉和生产设备,限期改造治污设备;查封取缔1处违规石材厂;积极倡导使用清洁煤,8个村居累计使用清洁煤402.5吨。对街道88家畜禽养殖户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清理退养通知书,指导建设蓄粪池、蓄液池等治污设施66座。5家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向10处建筑施工工地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工地出入主道路路面硬化,日常施工过程中做好降尘抑尘。对秸秆禁烧进行常态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和包保工作制度的要求,安排60名包村干部对所包保村居进行不间断巡逻,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了辖区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专门组织60余人的专项整治队伍,动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施工车辆对二环路沿线路域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共取缔停车场、沙场、煤场16处,取缔商混站1处,废品收购站1处,复耕土地180余亩。积极控制道路扬尘,在日常保洁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并加大巡查力度,消防车每天上路宣传禁烧枯枝落叶、垃圾等杂物。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印发了《中都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都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导则》,明确部门职责,责任到人,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行动,两小时内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响应期间,组织人员每天到企业检查停产限排等降尘措施落实情况,并加大主道路洒水频次及日常禁烧巡查力度。
建立并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配备1名平台管理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平台任务的接收和上报工作。严格落实“一员三档”制度,每个管区配备一名专职化网格员,做好定期巡查、污染源摸排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从而逐步实现环境监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