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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关
发布日期:2017-12-30 17:4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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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分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政策法规,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关,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到位。

一是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机制。把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二是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台帐。对每个建设项目均建立环保三同时管理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项一卷,资料完整,管理规范。强化信息沟通,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相关资料。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加强在建项目的督察频次,指导项目建设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排污企业提出了环保具体措施和建议,有效规避了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四是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整改,对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治污设施不运行,以及以试运行为由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