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砖瓦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济宁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嘉祥县决定自1月份起-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彻底关闭违规违法生产的砖瓦企业,打击非法占地、无工商注册、无环保手续、产业政策禁止等经营行为,消除安全生产以及环境安全隐患。
据了解,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分步实施。具体时间安排为,一是摸底核实阶段(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7日)。该阶段由各镇和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摸排砖瓦窑是否持有《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查清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关停方案。二是关停拆除阶段(2017年1月8日-2017年1月12日)。该阶段由各镇街根据关停实施方案对名单内砖瓦窑进行关停,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拆除所有设备、厂房及窑体,解散工作人员。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15日)。根据规定,由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督考办等单位,组成检查验收组,组织对各镇街砖瓦窑关停情况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期关停的将追究镇街负责人、企业责任,同时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统一集中关停。四是土地整治阶段(2017年1月15日-2017年4月12日)。该阶段,将组织力量,结合实际情况,对能够复垦为耕地的积极复垦,并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工作;对不适宜恢复耕种的土地,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生态恢复。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嘉祥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经信、环保、国土、建设、安监、工商、地税、供电等10余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砖瓦窑取缔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同时,专门下发了相关工作通知,制定了《嘉祥县关于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镇街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并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及时报送重要信息,按时提交总结等相关材料。
另外,嘉祥县督考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镇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关停取缔工作取得实效。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