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环保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旨在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现安保机制与环保机制的有机结合,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近日,邹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全体队员集体学习了这一实施意见,学习过程中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结合邹城市已经开展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尝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联勤机制方面如何建立日常联勤检查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执法信息交流制度,在联动机制方面如何建立执法联动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监督制度、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
通过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环保部门优势,畅通信息沟通、共享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建立联合应急处置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制度,有效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形成最佳环保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