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环境报法治版面刊发题为《如何实现企业减负与执法增效双赢?济宁践行“柔性执法+靶向帮扶”新模式,交出“严管厚爱”暖心答卷》文章,报道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为抓手,通过机制创新、科技赋能和服务升级,推动环境执法从事后监管转向主动服务、从多头执法转向综合高效,在筑牢生态环境防线的同时,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交出了一份“严管厚爱”的暖心答卷。
“您好,是市生态环境局吗?我们这边有家企业生产噪声比较大,麻烦你们来看一下。”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反映企业噪声扰民问题。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通过“鲁执法”平台发起联合检查,与属地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镇街工作人员一起,对涉噪声信访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 这是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践行“柔性执法+靶向帮扶”新模式的一个缩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为抓手,通过机制创新、科技赋能和服务升级,推动环境执法从事后监管转向主动服务、从多头执法转向综合高效,在筑牢生态环境防线的同时,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交出了一份“严管厚爱”的暖心答卷。 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精准监管无事不扰 凌晨5点23分,济宁市智慧环保平台的电子大屏突然亮起警示信号,全市河流断面水质在线监测“哨兵”传来急促报警,某河流断面氨氮浓度异常升高,实时数据突破水质目标限值。 平台值班人员迅速开展线上研判,排查企业监测数据。联防联控机制同步启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科室与执法支队联动,锁定嫌疑企业排污口,快速完成多点位采样。经现场检查,确认断面水质超标是辖区某煤矿企业污水处理站曝气系统突发故障,导致瞬时值超标。执法人员当即指导企业修复故障,化解了违法风险,避免了环境污染。 “从平台告警到精准锁定,从现场执法到技术帮扶,对违法排污行为我们严肃查处,而对积极整改、致力环保的企业,我们愿意帮助其更好地发展。”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磊表示。 为实现精准监管,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以智慧环保平台为重要技术支撑,积极探索以自动监控、非现场执法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化监管模式。 技术手段多样化是智慧环保平台的核心优势。截至目前,平台已整合26个国家、省、市核心业务系统的12.7亿条数据,接入工业废气在线排口588个、工业废水排口262个、生活污水排口109个、空气考核站点162个、南四湖及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109个。 平台紧盯全市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大气高值点、河流断面预警等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推送给各县(市、区)智慧环保平台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闭环处置。当企业污染物排放出现小时值超标时,系统第一时间产生预警信息,提醒企业自主整改。 “企业及时完成整改的,一般不再进行转办和现场检查。超过一定小时值超标次数或倍数,由‘线上监管’转入‘线下精准核查’。这种模式既保证了对重点企业的精准监管,又避免了执法人员频繁入企检查。”济宁市智慧环保平台负责人高明介绍。 今年以来,此平台已发送环境质量预警短信16.7万余条,推送污染源小时值预警、用电监控异常等信息一万余次。 此外,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还探索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模式,深化“鲁执法”平台运用,扫码入企检查率达100%。通过统筹各类涉企检查事项,打破部门壁垒,强化上下联动,推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频次显著提升,让数据“跑路”代替人员“跑腿”。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237家(次),非现场执法比例达50%以上。 点单式帮扶+“圆桌共治”,政企同心“双向奔赴” “企业缺什么,我们补什么;企业有困惑,我们来解答。”针对企业合规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点单式”执法帮扶模式,企业按需“下单”,执法人员精准“接单”。 近日,山东玉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头疼事”就通过“点单”得到了有效解决。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碳化豆粕废渣,因酸性强造成存放难、销路不畅等问题,导致大量积压。由于没有下游公司进行收集处理,这些废渣不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仓储空间,增加了运营成本,还面临着潜在的环境风险。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接单”后迅速行动,积极与企业负责人探讨研究解决方案。工作人员主动转变思路,打破传统帮扶模式,通过“线上寻找+线下验证”双线发力,为企业寻找废渣处理的新途径。目前,企业已成功与多家有机肥生产和生物发酵企业达成合作意向,不仅解决了废渣存放难的问题,还实现了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增加了企业收入,在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的同时有效化解了环境风险。 据悉,今年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累计接收企业点单申请30家(次),现场帮扶25家(次),解决环保设施运维、政策解读等实际问题28个。 “圆桌共治”模式也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搭建“亲清”政企沟通桥梁、增进政企互信、提升环境执法服务效能的新路径。 “企业在推进绿色转型、污染治理、技术升级、项目落地等方面,存在哪些具体困难、政策疑惑及技术需求?”“在护航企业绿色发展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有哪些服务新模式、帮扶新手段、惠企新政策?”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邀请山东鲁抗医药、山东太阳纸业、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济宁华源热电、济宁中银电化等16家重点企业参加以“助力发展 绿色同行”为主题的“圆桌共治”座谈会。企业代表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执法支队负责同志齐聚一堂,面对面沟通,共谋绿色发展良策。 截至目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已举办6场专题座谈会,覆盖58家重点企业。这种政企面对面的沟通方式,让执法不再是单向管理,而是“双向奔赴”,企业纷纷点赞。 此外,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运用“普法+帮扶”机制,助力提升监管效能。成立市县两级“助企环保法律服务团”,构建法律、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执法业务骨干多向发力帮扶机制。通过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和“送法入企”活动,今年已累计发放普法材料4000余份,服务企业1600余家(次)。 严厉打击+轻微免罚,有“铁面”亦有“温情” “规范涉企执法不是不执法,而是更加精准地执法。执法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罚,而是引导合规。”张磊介绍,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既保持“零容忍”的整治力度,又彰显“有温度”的执法智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恶意偷排污染物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情节轻微、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涉企违法行为,现场指导整改,帮助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近日接到涉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信访线索,立即联合公安部门赶赴现场检查,确认违法事实后,立案调查并按照程序将该案件及时移送至公安部门。目前,公安部门已进行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而另一边,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活性炭吸附装置引风机未开启,应处以3.69万元的行政罚款。但因其系首次违法,且60日内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不予处罚。 据悉,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更新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不罚、轻罚”清单,目前已将26项轻微环境违法事项纳入清单。去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51起,减免处罚金额达558万元。 执法人员还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企业及时纠错、完善管理。 张磊告诉记者,“柔性执法+靶向帮扶”不仅是一种执法方式的创新,更是一种治理理念的转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智慧监管实现“无事不扰”,通过精准服务做到“有求必应”,让环境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真正实现企业减负与执法增效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