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废细胞”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建设单位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市级部门评估和市无废办复核,拟确定10种类型共计117家单位为济宁市第四批“无废细胞”建设单位(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市无废办接收反映上述单位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4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2316836
电子邮箱:hbjtrk@ji.shandong.cn。
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