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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25 14:1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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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精准治理,深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实施38个企业提标改造治污项目,项目储备工作经验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被全省推广。推动全市89家铸造企业积极实施提标改造,全市铸造行业用电监控设施实现应安尽安。完成市级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平台建设。强化大气“十条线”综合整治,抓实扬尘污染治理,对照管控清单开展全覆盖督导排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升级,全市国三及以上和新能源机械占比达到84.06%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2024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40μg/m3优良率67.8%综合指数为4.30

二、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抓好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统筹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系统治理,大力实施南四湖岸线、面源污染治理、两清零、一提标巩固提升等十大行动,组织开展冬春季、汛期水质保障专项行动,强化水质分析预警,全力保障断面水质达标。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68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树标立牌。济宁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京杭大运河(梁山港至通航闸段)和大沙河(大束段)入选第一批省级美丽河湖。2024年,28个国省控断面、34条入湖河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线水质优良比例全部达到100%

三、强化源头管控,有力推动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关,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100%。将77家企业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6个地块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全面完成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任务,制订发布《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标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组织全市1680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11万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第二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曲阜市、微山县完成农用地重金属超标溯源任务。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济宁市在2023年度省级评估中获评“好”等次,59家单位获评省级“无废细胞”,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四、高质高效推进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走在全省前列。实施台账式管理,强化督导调度和现场核查,加快推动问题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3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8项,省黄河流域专项督察反馈1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1项。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高质量完成省第三轮第四批生态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均按序时推进整改。

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印发《济宁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确保黄河安澜。成功举办山东省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建成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创新案例。启动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河湖(库)、城市建成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曲阜市、泗水县、微山县入选省第二批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县市区名单。

六、强化监管力度,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优化执法监管效能,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依法推行免罚轻罚。强化生态环境安全防范能力,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化工企业环保设备安全风险管控联合监督帮扶。开展梁济运河、府河、泗河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府河演练案例获生态环境部推介。邹城、金乡、嘉祥等3个化工园区入选全省一园一策一图突发水环境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试点。

七、深入抓好要素保障,推动提升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含金量”“含绿量持续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在省第二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终期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主动靠前、全过程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做好环评服务保障,保障了鱼台莱赛尔30万吨纤维素、兖州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等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邹城化工产业园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邹城工业园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兖州区、曲阜市EOD项目成功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实施AB行动,新增高绩效环保企业25家,全市A级、B级和引领性高绩效环保企业总数量达到1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