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济宁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2025年11月12日评审通过的王斐等79名工程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
济宁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79人).pdf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