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8月15日上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共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法律宣讲、案例分析、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一场环保法律知识的盛宴,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轮番上阵,为企业带来了精彩的法律讲座。他们结合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阐述了企业可能面临的环保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活动中,企业领导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加深了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还掌握了许多实用的环保法律知识和技巧。他们承诺将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推动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企业的各种疑问,并发放环保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为邹城市的企业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也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