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共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济宁市“无废城市”LOGO与宣传标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10:32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提高济宁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其中,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济宁无废城市建设LOGO和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济宁无废城市LOGO与宣传标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且具有济宁特色的标识作品,有意向的团体或个人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430日。

四、作品要求

(一)参与征集的作品应当符合无废城市的精神内涵,并能充分体现济宁市的市情特征、地域文化、地理风貌等特色。

(二)LOGO的设计应当富有创意,具有美观、简洁、识别性强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整体美感;宣传标语要充分契合济宁无废城市建设的主题,简洁精炼、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三)每件LOGO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说明文字,充分说明作品设计思路、理念、内涵等。

(四)投稿LOGO和标语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与其他雷同或近似。投稿单位或个人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如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情况,则该次投稿视为无效,相关责任由投稿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如征集作品出现雷同,提交时间最早的作品进入评选。

五、投稿方式

(一)请将投稿作品及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于2024430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jnswfb@126.com,邮件主题填写济宁无废城市’LOGO与宣传标语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二)LOGO设计作品请提交PDFtif格式文件,大小在10M以内,以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应征者须保留设计源文件(如AIPSD等),颜色模式须为CMYK模式,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在获奖后向主办方提供源文件,并签署相应的《著作权转让协议》。

(三)宣传标语个人或集体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标语单独参与评选,请填入登记表中,以标语+姓名形式命名。

(四)投稿截止时间以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任何逾期送达的应征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所有完成投稿的应征文件恕不退稿和更改。如有其他变化,最终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五)主办方联系方式: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37-2161026

六、评选流程与奖项设置

(一)评选流程

济宁无废城市”LOGO与宣传标语评选包括初步筛选、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四个环节。

(二)奖项设置

无废城市”LOGO

采用奖(1名):奖金3000+荣誉证书

优秀奖(即入围奖,10名):奖金300+荣誉证书

无废城市宣传标语

采用奖(10名):奖金500+荣誉证书

七、活动附则

(一)投稿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有权在济宁市举办的各类无废城市建设主题活动,以及网络、海报、宣传册等中直接或改编使用,稿酬不再另外支付。

(二)除上述奖金外,主办方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需代扣代缴税款的,承办方仅将扣除代扣代缴税款后的余额支付给获奖应征者。

(三)获奖应征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获奖应征人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组织机构无关。

(四)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与本征集活动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五)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承认本规则。主办方对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应征者报名信息表.doc

 

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