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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誓言 不负使命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日期:2024-12-04 10:3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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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教育和激励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忠诚履职,12月4日下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副局长展玉禄领誓,4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宣誓。

 在展玉禄局长的带领下,全体人员面向宪法列队站立,右手举拳,带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和对事业的执着,作出郑重承诺,诠释了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宣誓活动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个仪式,更是一次承诺。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宪法、懂宪法的良好氛围,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从事崇高的生态环境事业,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担当、敢作为的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努力为加快美丽济宁建设、推动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