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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召开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3-09-22 1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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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确保环评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分析当前全市环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环评工作重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刘云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制度的基石,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自觉将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统筹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确保环评工作质量,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好青山绿水第一道防线。一要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口。持续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水平,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试点、“打捆”审批、环评文件简化等新举措,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坚守底线思维,在环评文件审查、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不符合规划、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批。在环评批复中提醒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二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等工作的衔接。在推进“三线一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方面持续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三要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要高度重视规划环评,切实履行好这个监管责任,督促各园区管委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不认真落实规划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规划环境出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甚至不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要通过发函、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持续的加强管理。督促园区持续落实好监督监测制度,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四要全面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质量监管,做到每季度开展一次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每半年对辖区内环境单位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保持环评监管的高压态势。五要全面抓好环评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夯实环评工作的基础建设,选派业务素质靠强的人来充实环评队伍,保障环评工作能够依法依规进行。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把底线守住。

 会议通报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和兰州新区甘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6·1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各环评单位必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和所有环评从业人员应该严守职业操守,守好环评从业的底线;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提升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严格开展环评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加强对技术评估单位和专家的管理,依法严格把关和处理处罚,提醒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评审事务部全体同志、各县(市、区)分局分管负责同志、环评审批负责同志、注册地在济宁环评从业机构负责同志等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