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共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1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召开《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少康湖(城北)水源地和城东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凤凰台(城北)水源地和城南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事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凤凰台(城北)水源地和少康湖(城北)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涉及任城区李营街道、二十里铺街道、南张街道;城南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涉及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城东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和王因街道。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拟定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人数为10-20人。

 听证参加人为年满18周岁的市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采取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及邀请方式。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

 报名信函寄至太白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E325房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件发送至jnshbjly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五、其它有关事项

 我局核实并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听证参加人名单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并于听证会召开前向听证参加人发送参会通知。


 附件:听证参加人报名表.docx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