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11月12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全部认领,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扎实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坚决把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放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肃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原因分析深刻,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成效明显。同时,将整改工作与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全系统履职尽责能力,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县(市、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完善整改方案,强化闭环机制。局党组全面梳理分析反馈意见,印发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台账清单、定期调度、跟踪督办、严格复核、办结销号”整改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每项问题高质量、高标准、按序时整改到位。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不透,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不到位方面问题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不祥不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重要内容进行学习交流、开展研讨。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次,党组成员深入研讨交流。
2.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专题会议制度,黄河国家战略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承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0次。
3.研究谋划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举措不及时不具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主要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对上争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策研究专班,负责对上争取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谋划黄河国家战略对上争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2022年争取上级生态环境无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居全省第一位。2023年已争取上级无偿资金1.1亿余元,截至目前,包装的31个黄河流域重点生态环保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26个项目纳入申请库。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力,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存有短板方面问题
4.指导推进南四湖流域个别重点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快推进南四湖流域重点项目建设。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帮扶指导,成立项目推进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的调度、协调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工。目前,老赵王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完成河道清淤及湿地主体工程,正在进行水生植物栽植,预计6月底全面完工;湖滨缓冲带(新薛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已完成工程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正在进行水生植物栽植。
5.改善空气质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多措并举改善空气质量。深入推进VOCs治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治理帮扶和回头看。不断提高移动源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移动源监管。深入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力度。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超额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目标。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同比改善4.5%、全省第8名;PM2.5浓度为43μg/m3,同比改善8.5%、全省排第6位;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减少3天、全省第1。今年1-4月,PM10同比变化幅度全省排第5位,PM2.5同比变化幅度全省排第11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全省排第7位。
6.部分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未安装或正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夯实企业污染源治理主体责任,加大督导调度和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目前,8家未安装或正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中,7家企业已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1家企业排放量等符合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条件,已获批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7.开展登记许可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企业对排污许可政策不了解,未及时申报登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排污许可制度宣传力度。2022年,利用市、县新媒体,在微信、微博、网站上,集中进行排污许可知识要点解读,发布了原创宣传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例》系列解读、《一图看懂山东省贯彻落实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等,阅读量和点击量累计3万余次。二是依法依规填报排污登记信息。对于未登记企业,制定工作台账,组织各县(市、区)分局深入排查,整改提升,逐企登记,逐一销号,2022年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排污登记许可。三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各县(市、区)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以发放明白纸、宣传页等方式,宣讲排污政策,助企提高法律意识,帮助企业解决政策不清楚、申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受到企业好评。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8.抓基层干部作风不够严实,致使个别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制度约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每周、每月工作要点,把各项工作目标清单化、具体化,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推进。指导相关县召开黄河滩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推进会,明确《黄河滩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整改方案》各部门责任分工,调整黄河滩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用地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土地指标。截至2023年4月14日,该项目正式开工。目前,正在清挖输水管网沟渠,修建涵洞。
(四)关于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不到位方面问题。
9.部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高度重视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每月召开总结及分析会议通报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梳理、排查,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确保按序时进度优质高效推进整改。持续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升级,推进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截至2023年4月25日,全市累计完成国一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2189台。下一步,全市将加大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报废力度,全面提高国三和新能源占比率。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巡察整改工作仍需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下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推进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序时进度,高质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抓紧抓实抓好后续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有时间节点要求的事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对须长期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跟踪督办,确保每项问题整改都取得实效。
(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推动水质全面提升、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将巡察整改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我市环保突出问题;将巡察整改与环保“铁军”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塑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队伍;将巡察整改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提升服务理念,强化要素保障,切实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7-2319516;电子邮箱:jnhbjstk@163.com。
中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