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0 日按规定程序召开评审会议,经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同意田金华等34名同志晋升环境保护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示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E322
邮编:272000
附件:1、公示名单.pdf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