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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坚决筑牢土壤环境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3-11-02 14:1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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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让老百姓住得安心”为目标,准确把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重点任务,做到三个全力,纵深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全力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以深化执法监管为抓手,紧盯监督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多维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强化土壤环境准入监管。2023年初,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监管的通知》,不断深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起了紧密、顺畅、有效的信息沟通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实现了在土地再开发利用各环节的严格把关。经核算,截至9月底全市2023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二是强化对违规开发地块的执法。为及时发现违规开发建设问题并依法妥善处置,济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每一个提交评审申请的地块均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查阅卫星影像图等方式严格审核地块开发建设情况,对存在违规开发建设的地块移交执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确保实现对地块违规开发利用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全市共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案件12起,累计处罚38.906万元。三是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按照土壤调查报告抽查复核制度,自2021年以来持续开展报告复核,今年上半年共抽查11份调查报告,涉及15家调查检测单位,对抽查复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在为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单位择优选取高水平报告编制单位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倒逼编制单位强化能力提升,持续提高报告质量。1-9月份,全市共评审地块168个,其中农用地126个、建设用地42个,总的一次通过率91.66%、建设用地一次通过率76.19%。

 全力提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作质量

 为提升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质量提升工作机制,通过专家帮扶指导、集中授课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隐患排查“回头看”、自行监测等工作质量。一是开展帮扶指导。针对隐患排查报告和自行监测方案质量不高的情况,积极开展抽查帮扶,邀请部土壤中心、省厅土壤中心、山东大学环境专家参与帮扶,并组织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现场观摩,累计帮扶企业39家。二是强化培训提升。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共组织2次现场会,邀请部土壤中心、省土壤中心专家对县市区分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保负责人、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单位就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意义、开展情况、工作要点、存在问题及相关案例进行培训指导,培训人次达到350余人。三是组织专项执法检查。9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环保执法人员联合环境专家共抽查10个县市区33家企业,现场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倒逼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全力推进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

 一是核实更新优先监管地块名单。根据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名单,结合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及地块实际情况,筛选形成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确保纳入依据合理准确,目前共有27个地块纳入济宁市优先监管地块名单。二是推进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超标地块的污染管控情况列入土壤和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目前,济宁市已完成国家规定的管控比例不少于35%的任务目标。三是推进重点项目申报。今年6月,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帮助下,济宁市对清单中10个未开展调查的地块,谋划了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目前已编制实施方案并顺利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