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公信力,助力打造法治政府。
一是严格公开内容。基础栏目信息公开方面,定期完善解读要素,及时清理整改不规范的解读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坚持常态化做好重点领域各栏目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同时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强化意见征集和反馈的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和引导。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审核,在规定的制发工作日内,通过网站严谨扎实进行公开。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舆论导向,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审查,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
三是严格公开机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党建科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全面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形成政务公开有力推进的合力。统一思路,统一组织,统一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办理期限等事项,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及时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严格考核机制。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以考核促程序规范、行文规范和信息公开规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督促污染源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手工监测、设备停运等信息,督促落实好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信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五是完善公开形式。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通过环保开放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积极邀请群众参加活动,通过技术讲解、现场演示、交流座谈等方式,介绍兖州环境管理、污染监控、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在局一楼办公室设置便民查阅点,方便办件人查询最新政策、法律法规、办件流程、办件要求等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增强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有效作用,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