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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30 15:2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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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以“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为主线,立足部门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推出第一、二、三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抓牢环评审批、总量减排、环境执法三项工作,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兖州经济跨越发展。

一是服务管理“精细化”。坚持“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变以往企业上门寻求服务的方式,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开展“入企听诉、帮扶宣讲”、助企攀登等活动,一方面为企业解决困难,另一方面为企业宣传普及相关环保要求和政策,持续指导协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持续推进审批流程再造,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在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审批服务指南。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把关,讲明政策,坚决否决项目准入。

二是审批项目“规范化”。确定具体业务科室及专业工作人员,对审批权限和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项业务进行细致改进和优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对申办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承诺时间甚至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大的方便。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对涉及我局的20项事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均可实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理效率,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均比规定时限减少75%以上,做到了“让群众不跑,数据跑”、“让业主不跑,中介跑”、“让业主不跑,工作人员跑”,切实解决行政许可办理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等问题。改革内部办事流程,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今年以来,审批项目36件,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31件。

三是办理流程“体系化”。全面实行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马上办”“绿色通道办”,依托山东“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行标准化的政务服务,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实施重大项目清单制度,明确专人从重大项目立项阶段即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主动了解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将项目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对在重大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请示,积极到市局省厅相关业务科室对接,沟通协调重大项目审批中的问题,出谋划策,加速项目办理进度,圆满完成重大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以重点抓好11个省重点、10个市重点和36个区级领导包保项目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服务,专人专班,全程跟踪办理;加强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指导和服务,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的行政执法流程,对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推动省、市、县三级统筹项目建设,整合环境监管、监测数据,提升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同时,大力推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为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管理提供支撑。

四是总量统筹“精准化”。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落实“四减四增”“四上四压”举措,积极拓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渠道。统筹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在全区平衡,优先支持重点保障项目,对其总量替代指标进行确认,建立总量指标台账,做到总量指标调剂有据可依。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对重点保障项目按照主要污染物2倍替代原则进行管理。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加强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有效衔接,排污许可证实施动态管理,依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调整排污许可证有关内容。今年以来,建立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台账工对37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动态管理。

五是环保执法“亲清化”。以综合执法检查为重点,以污染源随机抽查为抓手,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大对企业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监管效能化,建立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在严厉惩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降低企业环保负担,畅通民情服务热线,第一时间接受企业反映的诉求,建立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督查、第一时间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先后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治理、涉VOCs企业规范使用活性炭等专项执法行动十余次,截至6月17日,出动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8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行政处罚27件,罚款245.575万元。接收各类信访投诉142件,已按要求办理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