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落实“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二、优化审批流程。依托山东“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改革内部办事流程,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
三、破解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足难题。
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落实“四减四增”“四上四压”举措,积极拓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渠道。统筹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在全区平衡,优先支持重点保障项目,对其总量替代指标进行确认,建立总量指标台账,做到总量指标调剂有据可依。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对重点保障项目按照主要污染物2倍替代原则进行管理。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加强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有效衔接,排污许可证实施动态管理,依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调整排污许可证有关内容。
四、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
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环评专家的监督管理,提高专家队伍素质,提升编制单位能力水平,保证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五、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
实施重大项目清单制度,结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发改、交运、工信等部门,围绕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等重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机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立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从重大项目立项阶段即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主动了解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将项目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全面建立服务企业会商机制。
针对服务重大项目过程中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归纳、认真分析研判,着力破解环评难题;采取现场帮扶等形式了解企业诉求、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服务效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比较集中、突出的难题,在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通过专家会审、积极请示上级业务部门等方式提出指导意见或解决方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政策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