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八批信访举报件共计5件(其中来电1件、来信4件)。截至9月12日,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1件,未办结1件。其中,立案处罚1家,罚款0.3万元。现予以公开。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