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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水质三年内将实现三个百分百目标
发布日期:2021-08-24 09:5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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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政府批复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19日上午,在山东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对此进行了解读。

 张金智表示,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主要调蓄枢纽,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关系到南水北调水质和生态安全。山东省历来高度重视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创新实施“治用保”流域治污策略,湖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今年上半年,南四湖流域36个国控断面中,有35个断面达到地表水三类及以上,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7.2%。但是,流域内依然存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为持续改善南四湖流域水质,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于7月9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3年,要实现3个百分之百目标,即:南四湖流域内南水北调干线优良水体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39条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为实现上述目标,确定了6方面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深化治理城镇生活污染。加快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到2023年,现有640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全部改造完成。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的污水管网建设,到2023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1460公里以上。

 全面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流域内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造纸、冶金、电镀、印染、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加强氮磷排放控制和排放监管。

 深入管控直接入河湖污染。实行船舶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和动态监管。全面完成南四湖流域的各类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建立规范化的排污口档案,到2023年,完成流域内入河(湖)排污(水)口完成规范化整治。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开展增殖放流,科学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实施湖内菹草、狐尾藻等综合整治,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有效防范河湖环境风险。开展风险源排查整治,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航运风险应急物资储备,提高船舶溢油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