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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解 读
发布日期:2021-06-10 09:5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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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解    


生态环境

2021610日)

 

一、出台《方案》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三线一单”是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我市产业结构偏重排污总量居高不下,生态环境承载力差,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2018年修订的《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确立了“三线一单”的法律地位。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工作要求,我市2019年启动“三线一单”编制,2020年4月形成“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论证稿)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5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预审并纳入省级成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1年2月再次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3月5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三线一单”编制成果(送审稿),4月16日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技术审核。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6个市直部门和14个县(市、区)意见建议,6月5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形成了《方案(草案)》,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9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应作为各县(市、区)、各部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并应用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过程中。通过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实施主体

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顶层设计、省为主体、地市落地”的工作要求,市政府是市级管控方案的实施主体,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在省管控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形成,成果主要内容包括:市级“三线”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各级党委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和宣传工作;市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做好本辖区“三线一单”的实施、调整和宣传工作。

、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365.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2.20%,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保护、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008.1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01%。以上区域涵盖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受保护区域,以及重要河流、生态林场、湿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斑块。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完成后,本部分内容将直接引用最新成果。

(二)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以上。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到203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5μg/m3,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资源利用上线。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69亿立方米以下,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降低。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建立“1+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31个,面积占比21.56%,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各类自然保护地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68个,面积占比23.43%,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97个,面积占比55.01%。该区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动态调整

本方案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调整。五年内,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和更新“三线一单”相关内容,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提请市政府按程序开展调整更新。

六、实施工作保障

充分发挥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作用,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实施应用、评估调整等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并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经费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做好成果应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切实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做好本辖区“三线一单”的实施和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