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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专版,点赞济宁生态环境系统
发布日期:2021-05-06 08:5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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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多篇文章被中国环境报刊登,整版文章点赞济宁做法。专版头条全文如下: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不断加强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吸引天鹅等候鸟栖息停留。图为成群结队的天鹅在金乡县金平湖上游弋

 “快看,头青色、眼白色、胸深褐色、腹部两肋白色,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青头潜鸭。”近日,一群素有“鸟中大熊猫”之称的青头潜鸭首次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出现。水鸟是反映湿地环境的最好依据,青头潜鸭成群现身标志着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南四湖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通道,保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摆上突出位置,大力实施“生态突破”战略,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强化区域联动。2020年度监测数据显示,南四湖湖区水质年度均值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20个国、省控断面年度均值和优良水体率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圆满完成2020年和“十三五”任务。

 齐抓共管,打造环保大格局

 为改善南四湖水质,济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有关问题,强化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领导。在全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共设置市、县、乡、村各级河、湖长6187名,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市级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问责办法》和10项水污染防治行业导则,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各行业按照导则进行整治,推动形成市县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针对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重点和难点,济宁市高标准编制《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条例于2021年1月28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流域规划编制试点城市,济宁市编制了《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济宁市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项方案(2020-2035年)》《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济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南四湖流域治理成果,全面提高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

 联防联控,精准管理河流湖泊

 济宁市积极对接相邻省、市创建并实施跨界联防联控、共享共治工作机制。今年1月,和徐州市共同签署《南四湖地区边界河湖管理保护沟通联系协议》,由河长办牵头,加大省际边界区域河湖治理管护力度。微山县、鱼台县沟通协调相邻县,签订跨界工作协议,通过联合执法,共同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为实现河流湖泊保护精准化管理,济宁市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把全市划分为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4个、三级网格166个,配备专职网格员918名,将所有涉水点源、问题河段等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强化预警处置。建设了环保智慧平台,全市30处河流湖泊水质监测自动站、474台套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实现联网运行,全时段掌控水质信息,24小时人员值班,确保做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或在线监控数据超标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济宁市不断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立足产业结构偏重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拉长治污工程链条、加严织密治理体系、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等新治理模式,建立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具有北方河湖特点的深度治污体系。
 加强点源治污管理、加严生活污水排放、强化源头防控,全流域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积极开展以人工湿地和湿地修复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设南四湖湖区、主要河流入湖口、污水处理厂末端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74处,污水净化能力达90万吨/天。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291个,修复面积39.33万亩。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完成湿地修复面积20万亩,新建或完善湿地保护小区200处,流域内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南四湖湖区鱼类、底栖动物、浮游动植物、水生高等植物物种提升明显,栖息鸟类已达200多种。

 全力攻坚,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围绕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济宁市成立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重点工作攻坚队,开展10项专项执法行动,自2017年以来连续3年实施“绿盾”专项行动。完成50%的农村生态污水治理任务,全面提升渔业污染防治水平,清理南四湖网箱、网围23万亩,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552个、养殖专业户6670个,疏挖清理田间沟渠211.5公里。
 加大航运污染防治力度,取缔非法码头装卸点400余处,拆解小吨位和老旧船舶666艘,现有营运船舶6911艘,全部配备垃圾收集装置、加装生活污水贮存柜或处理装置,全市52家港口企业全部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在船舶停泊区、船闸待闸区、自然停靠区配备流动接收船4艘,建设船舶污染物处理站3处,实现船舶污染物常态化接收和全环节在线监管。
 济宁市全力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关停“散乱污”企业2069家,压减焦化产能120万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12家煤矿企业均按要求完成退出工作,退出面积240.8平方公里。汇能、爱康等6处违建光伏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全部拆除,2019年10月完成100%生态修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整改任务37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整改任务57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325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690件,全部完成整改。